根据我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安置第四十三条得知,70年代的退伍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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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的退伍老兵有什么补助政策?
根据我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安置第四十三条得知,70年代的退伍老兵可获得以下优待政策
第四十第三节 退休与供养
第四十一条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第四十三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扩展资料
退伍兵特指原为军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申办条件
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安置部门)
退役士兵退役离队后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安置部门报到。
1、服现役满两年未被选改士官的退役士兵;
2、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改为高一期的士官;
3、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转业士官;
4、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提前退役,符合有关规定的。
申办材料
城镇退伍安置需提供的材料:
1.《非农入伍通知书》原件;
2.《非农优待安置证》原件(二00二年冬季以后入伍);
3.入伍前非农户口证明;
4.父母亲工作单位证明(无业的持居委会证明);
5.入伍前是农业户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办操作
1.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应在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退役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县(市、区)退伍办报到。
2.审查。县(市、区)退伍办审查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安置条件。
3.协调。协调有关部门下达并落实安置计划。
4.安置。按照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一落实工作单位,对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12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修改通过)。
2.《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106号)。
3.《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国发[1999]27号)。
4.《江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省政府赣府发〔1988〕124号)。
5.国务院、中央军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历年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影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民政部对70年代入伍超期服役退伍老兵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扩展资料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将在2015年10月1号再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补助标准。在这次提标中将重点向参加过抗战的老战士倾斜。
窦玉沛介绍,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目前,这项经费中央财政已经下达各地,各地正在抓紧落实,确保9月底前将补助金全部发放到老战士、老同志手中。
窦玉沛表示,平时对参加过抗战的在乡的老战士都有生活补助,目前中央补助的标准是每年7000多元,有些地方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还要高一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政部:10月起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将重点倾斜抗战老兵
对70年代退伍老兵新政策是什么?
对70年代退伍老兵新政策是:民政部对60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并没有新政策的;而民政部2017年9月底新颁布的《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
70岁以上退伍老兵应该有的补助
70岁退伍老兵的补贴是按照本人的军龄发放的,根据目前的政策,每年军龄每个月可以领取二十五元补贴。
70年代退伍老兵待遇
2017年对70年代才退役超期服役老兵,那么就是依法予以退休安置。如果早就退役的70年代老兵,你=民政部门没有任何的待遇,而且一直是这样;市场经济时期还有八一的座谈会,今天就是残疾军人、烈属也没有这样的座谈的。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民政部门对于在农村的、城市的、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的退役老兵,年满60周岁后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25元(以前是每月20元,2016年10月1日起25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具体算法为:补贴=25元×服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70年代退伍老兵待遇
对70年代才退役超期服役老兵,那么就是依法予以退休安置。如果早就退役的70年代老兵,你=民政部门没有任何的待遇,而且一直是这样;市场经济时期还有八一的座谈会,今天就是残疾军人、烈属也没有这样的座谈的。
不过民政部门对于在农村的、城市的、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的退役老兵,年满60周岁后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25元(以前是每月20元,2016年10月1日起25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具体算法为:补贴=25元×服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70年代退伍老兵待遇是怎样的?
2017年对70年代才退役超期服役老兵,那么就是依法予以退休安置。如果早就退役的70年代老兵,你=民政部门没有任何的待遇,而且一直是这样;市场经济时期还有八一的座谈会,今天就是残疾军人、烈属也没有这样的座谈的。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民政部门对于在农村的、城市的、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的退役老兵,年满60周岁后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25元(以前是每月20元,2016年10月1日起25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具体算法为:补贴=25元×服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退伍老兵补助新规定
由过去的每年兵补助十元,改为每月五十元。领取优抚金的年龄,还是年满六十岁。
退伍老兵补助
参加过中印自卫反击战役的退伍老兵享有补助,但需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条件: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可享有补贴。因此在城市中生活或者从工作单位退休正享受退休金的退役人员并不能享受战役补贴。 注:如果已经符合补助领取条件依然未能领取到补助,可以到本地政府咨询。
现在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老兵有什么补助!2018年的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2018年8月1日起,
其中,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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