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管理制度_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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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

演讲

,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经验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在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宝贵的

经验

。深圳、厦门、哈尔滨、宜宾、黄石等市和单位的做法,在中组部最近于青岛召开的“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经验

交流会”上,被收入

经验

汇编材料之中。现特刊登他们的做法,以飨读者。

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三化”

中共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部

    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层次化。

    市委于1997年3月下发了《厦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暂行办法》,根据资产规模大小、效益高低和对经济发展所起作用大小等实际情况,形成了市委、资产运营主体和基层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由市委组织部提出人选,报市委审批;资产营运主体的副职及运营主体投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正职,由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党组织提出人选,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基层企业的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及监事会副主席,由基层企业提出人选,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批。以上三层次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均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经营人才选任的市场化。

    一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素质和业绩考核。依托

考试

中心,研制了对经营者显质和潜质进行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应用软件,推行了企业经营者任职资格证制度。二是构建三个层次的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从1998年10月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筹建了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第一层次是市场管委会,作为市场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第二层次是经营者任职资格评鉴中心,负责对人才公司推荐给企业的人才进行资质认定和其他人才公司正式营运的资格把关;第三层次是人才公司,具体负责人才市场的经营运作。为了避免独家垄断,第三层次的人才公司准备实行多家经营,鼓励竞争。

    三、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要求,努力实现激励约束机制的多样化。

    一是试行企业分类定级和经营者年薪制。从1995年起,在工业国投公司实行了企业分类定级管理,把企业总资产、净资产、员工总数、产值销售额等经济总量作为分类标准,将企业分为三类,每一类中又以企业效益高低划分为三级,共三类九级。同时,把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二是建立多形式的企业资产运营监督管理机制.实行财务监督制,营运主体以出资者身份每年组织审计,每月召开一次企业经营运行分析会。并且建立了稽察特派员制和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制。这些措施,增强了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了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行。

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

    1996年,市委、市政府组建了三家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形成了“市国资委(国资办)市级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市委只管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地方金融机构等11家企业班子,将原市委管理的一、二类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下放给三家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并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了企业用人自主权。市委还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产生、任免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制定了有关党组织、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工会工作的五个“暂行规定”,明确了各自的工作方法和运作方式。

    二、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

    一是推行年薪制。颁发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暂行规定》,明确了年薪制的具体操作方法。二是推行持股经营。将经营者持股额定为员工平均持投额的5倍至10倍,由个人出资购股。目前,试点工作已在100家企业展开。三是试行期股经营。对确实做出贡献的经营者,除自己出资所购股份外,每年进行一定比例的期股奖励。

    三、完善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一是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监督约束机制。先后建立了资产经营责任制、产权代表报告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产权单位对主要经营者的备案管理制、企业领导人员向产权单位财产申报制、财务部长下管一级制、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对大额资金调拨的联签制等。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董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的各自职责,建立了决策中心、生产经营中心、监督制约中心的权力制衡机制。

    四、是发挥党组织的

保证

监督作用。

    党组织负责人交叉进入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并建立了党员领导人员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四、加强经理人才市场建设,推进企业经理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1996年6月成立了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三年来,形成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搜寻网络,拥有高级经理人才信息16000多名;建立了经理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研究开发了测评技术手段,测评经营管理者1300多名;实行了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全部实行了持证上岗;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优势,为各类企业成功推荐了高级经理人才350余名。

大力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中共黑龙江省哈尔滨高委

    一、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一是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按国家确定的标准,依据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大、中、小三类,企业领导人员不再使用行政等级工资制,代之以效益工资或年薪制。企业领导人员享受的各种政治待遇,如参加会议、

阅读

文件等,以企业的分类情况作为参考,并与企业类别动态变化相统一。

    二、是按照产权关系,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

    企业资产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其领导班子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或者受委托授权的政府的同级党委管理,使资产所有权和用人权相统一。同时,转变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组建了由市政府授权管理企业资产的经营公司和企业集团12个。三是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我市转制的56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班子中,董事长、党委书记一人兼的比例占63%。 二、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多渠道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去年以来,我们依托市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分两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8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二是在大型企业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三是在中小型企业推行民主选举企业经营管理者。去年以来,我市共有389户企业实行了民主选举厂长(经理),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大力加强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建设。

    一是组建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人才市场建设。1996年12月,我市就成立了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1999年10月又组建了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履行搜集、储备人才信息、评价、推荐企业经营人才等职能。二是分层建立人才库,为充分发挥经营者人才市场的作用奠定基础。目前,已建立起1981人的国有企业现职领导人员人才库,721人的后备人才库,640人的战略后备人才库,836人的社会

自荐

人才库。三是健全配套措施,确保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健康规范运行。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企业经营者人才流动、招聘管理、争议仲裁、市场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探索新的选拔管理机制

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组织部

    从去年5月份开始,我市进入新一轮企业改革。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市委十分重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着力深化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的选拔管理机制,为改组改制企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改变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模式,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调整管理范围。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管理重点骨干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非重点骨干企业的党政正职,其他企业领导人员全部由企业党组织管理。通过改革,市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由以前的102家减少为33家,今年经过改组改制,进一步减少到25家,避免了班子多头和交叉管理。二是取消了企业的行政级别。三是改变管理方法。市重点骨干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由市委组织部议定人选,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产生。企业其它副职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或由董事会、总经理(厂长)任免,使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得到落实。

    二、改革选拔方式,启用优秀人才。

    一是打破地域、身份界限,大胆起用德才兼备的“能干人”。二是广泛实行民主选举,让职工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带头人”。市委在改制企业普遍实行民主选举经营管理者的方式。上级党组织主要是从宏观政策、选拔条件、资格审查、选举程序等方面把关。为了真正选出群众基础好、职工信得过的经营管理者,我们还规定,

竞选

者必须以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方能当选经营管理者。目前,全市已改组改制的327家企业经营管理者,全部是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三是建立人才市场,面向社会选拔懂经营善管理的“明白人”。去年12月,我市建立了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现已公开考选了近900名经营管理人才,直接列入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库。在此基础上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了资质认证活动。一批企业通过人才市场选聘了近40名经营管理者。

   三、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

    一是在改组改制时,鼓励经营管理者持大股或控股。目前,经营层或法定代表人控股的改制企业达165家,占全部改制企业的50.4%。二是改组改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签订了经营

合同

,规定了任期内经营目标,明确了奖惩标准。三、是试行年薪制。在年薪支付上,采取现金与股票期权相结合的办法。四是政府出资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市政府共拿出100万元,对16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重奖。

    四、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监督约束机制。

    一是健全民主监督。在改组改制企业中,全部建立起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企业监事会成员中,要求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参加,确保职代会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积极推行厂务公开等制度,

保证

了职代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形成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事前、事后监督。二是深化产权监督,严格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在实施企业年度审计制度的同时,我市实行了财务总监或主管会计委派制。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发挥企业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实行了党组织领导成员与经营管理者“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

保证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不断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自我约束能力,使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接受监督。

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

中共四川省宜宾市委

    一、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人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建立新的选拔机制。

    一是实行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证制度。通过一套科学的测试评价体系,对其经营管理综合素质、经营业绩和经营资质作出公正的评价,再经过资格评审委评审,按初、中、高三个级别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二是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由市场对经营管理人才进行测评、评价、培训和向企业推荐,为企业和经营管理人才提供中介服务。三是推行聘任制和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对改制、重组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聘任制,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实行民主选举,对独立核算的二级企业法人代表实行招标聘用,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公开选聘。

    二、以科学易行的考核体系准确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业绩,建立新的考评机制。

    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一是在考核主体上,变多头考核为统一考核。市委建立了国企经营管理者考核委员会,市委书记任主任,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委下设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的人员组成,挂靠在财政局。二是在考核内容上,建立并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以企业实现利润、净资产增长、上缴利税等经济指标为主,结合企业收益比率、资产负债率、周转率、现金流量、投入产出比等考核指标,确定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在考核办法上,充分发挥会计、审计专业部门的作用。企业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市考核办才进一步审查考核,并且严格执行经营管理者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三、以市场和社会双重价值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建立新的激励机制。一是实行年薪制。

    由基本年薪、风险年薪和业绩年薪构成。二是设置管理股份。经营管理者年薪中的风险年薪和业绩年薪收入,当年只兑现60%,余下的10%作为风险

保证

金,30%转成企业管理股份。在物质利益上实现经营管理者市场价值的同时,还注重用精神激励来实现经营管理者的社会价值。

    四、从企业内外两个方面有效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建立新的约束机制。

    在外部约束方面,实行了派驻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委派财政监事制度和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在企业内部,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中共四川省宜宾市委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范围:

l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l本规章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之从业人员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员工录用以宁缺勿滥,行业精英为原则,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一律签署聘用劳动

合同

2、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选录用的原则,采用社会招聘、人才交流机构介绍、本公司员工推荐、个人

自荐

等形式进行招聘。

3、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录用手续并签《试用员工协议》,进入试用期。

4、试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3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员工转正档案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鉴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享受转正后工资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房贴及保险,员工签订聘用劳动

合同

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视员工表现,最长可延迟至员工工作满半年时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

,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业绩欠佳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1周者,不发工资。

6、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l个人身份

证明

l人事资料卡(个人简历)

l本人免冠登记照片二张

l其他如要之文件(如专业资格合格证或学历证件等)

三、辞职、辞退、解聘

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个人辞职应写《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

2、申请辞职者,未经总经理审批之前,须坚守工作岗位、经批准后,不再安排具体工作,该员工应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其间只发基本工资,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3、公司辞退员工,由人事部门在征得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意见后,向被辞退员工提交解聘通知,并要求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4、公司辞退之员工在办理所有移交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只发给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5、公司辞退员工有特殊原因时(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发所有薪金。

6、离职者佣金结算自离职之日起1月内支付60%,预留40%在3个月内结算。

7、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

合同

,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通知书》;

(2)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与公司有关的来往帐目;

(5)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员工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时,员工应按

合同

规定,归还其在劳动

合同

期内产生的有关费用。 【1】

3、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

合同

(协议)、此

合同

(协议)与

合同

书,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应。

四、劳动

合同

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

合同

2、

合同

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

合同

年限为以下2种:

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

合同

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定1年的个人劳动

合同

3、签定

合同

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

合同

书》;

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3)《劳动

合同

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

合同

期满后续签劳动

合同

的,应在原

合同

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

合同

4、签定

合同

后双方权益:

1)员工在

合同

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

2)员工应严格遵守

合同

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荚鹑危?

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

合同

4)如对

合同

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

合同

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

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5、

合同

的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

合同

,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

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订立劳动

合同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

合同

达成一致协议的

(7)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

合同

法规处理。

五、兼职聘用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兼职人员签定合约,合约期限为一年,可以续签。

2、兼职人员不需经过试用期限,不定级,每月一次性发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动及春节例外);

3、离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实习人员的管理

1、公司录用的实习人员可分为两类:1)有薪实习2)无薪实习

2、实习人员不与公司签定合约,但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实习人员须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4、实习人员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实习人员表现特别优异者,经公司认可,可转为公司员工。

2



地税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结

为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地税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下大力气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重点突出了对不胜任现职的正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调整力度、加大了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力度、推行了对一般干部的双向选择,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监督调整力度,对全体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察,重在汰劣
机构改革之前,我局从年9月10日至9月25日,对*名正科所长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考察。考察主要以市局《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监督调整暂行办法》为依据,对一名不称职票比例超过60%的科室领导改任一级专业主管,对打分排在末两位的税务所长给予诫勉谈话,对打分排在末尾第3、4名的税务所长进行了重点反馈,对*名科所长进行了岗位轮换。
(二)加大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的力度,全员竞争上岗,重在择优
我局从年11月28日至12月17日,进行了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此次竞争是在原任副科级领导全免的基础上进行的,共确定了*个职位。竞争工作紧紧抓住了资格审查、知识技能

考试

、民主测评、

演讲

答辩、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局长办公会任命等七个重要环节,从*名报名参加竞争者中,选拔出了22名比较优秀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名同志是原任副科所长竞争成功后被重新任命,另外*名同志是由科员走上了副科级领导岗位。*名同志均是大专以上学历,现在我局副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为32.41岁,比竞争上岗前降低了3.78岁。
(三)加大科所长与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力度,全局范围自由选择,重在优化组合
我局从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在科员、办事员当中进行了双向选择工作。在全局*名科员、办事员中,有*名干部定了岗,*名干部被确定为待定岗员。具体工作分五个阶段:一是学习动员阶段。二是组织调配阶段,对今年新分配的*名大学生和*名军转干部首先定岗,确定了信息化管理科的人员不参加双向选择。三是双向选择第一阶段,参加双向选取择人员填写"工作岗位志愿表",各单位正副职协商确定第一批拟选人员名单,数量不超过实编数的70%(含组织调配人员)。四是双向选择第二阶段,未定岗人员再次填写双选志愿表,由第一次只准填写一个志愿改为可填写一至三个志愿,各单位正副职依据第一阶段选定后的缺编情况,在全局未定岗人员范围内协商拟选第二批本单位缺编人员,数量不超过实编数的90%。五是双向选择第三阶段,各单位正副职既可根据需要在未定岗人员中协商选择缺编人员,又可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不把本单位的编制选满。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效果
(一)对正科级实职进行考察调整取得的成效
1、对局党组一班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局党组一班人树立了"以素质论人才、凭实绩用干部"和"干部能上能下都是盘活人才资源"这个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改变了过去对考察对象比较注重定性分析、不够重视定量分析的评价方式,在解决不胜任现职干部的问题上,做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量才使用,从而进一步形成了正确的识人用人导向。
2、调动了群众参与考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监督选择干部的权威性,提高了领导识人用人的准确性。此次考察我局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实现了"两权"与"四权"的统一,即把党管干部的领导权和使用干部的任免权与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局党组对干部的选拔、考察和调整、使用始终建立在充分发扬民主和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之上,有效

保证

了局党组识人用人的准确性。
3、促进了科所领导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树立了进取意识,增强了危机意识。由于我局这次考察科所正职不流于形式,坚决按照市局党组制定的文件规定动真格的,确实做到;优者用、平者诫、庸者下",因而对科所长触动较大。全体科所长思想上产生了压力、工作中有了动力,形成了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扎实工作、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
(二)对全体副科实职实施竞争上岗取得的成效
1、实现了四个突破。
一是从缺位竞争到全员竞争的突破。年初我局实行的副科级领导缺位竞争上岗工作,体现只有上而没有下,而此次是在原任副科实职全免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是从偏重于业务

考试

到侧重于综合素质

考试

的突破。

考试

范围相对较广,不仅考业务知识,而且还要考公务员知识、考写作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及结合当前我局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的

考试



三是从综合平衡分值筛选到实行单关筛选的突破。实行了单关淘汰,使每一位参与竞争者,在每个环节上都要靠实力去拼搏,只有每个方面都优秀的人,才能够取得最终成功;

四是从小范围内的测评扩展到全局范围内测评的突破。在全局范围内按照局领导、正科所长、一级专业主管以下的干部三个层次进行,让群众更多地参与荐贤选能,并且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
2、增强了五种意识
一是增强了积极参与竞争的意识。此次全员竞争,空缺职位多,给予更多人展示才华的机会,我局符合条件的132名干部就有89名同志涌跃报了名,占应报名的68.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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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增强了全面发展的意识。考核内容广泛,且实行单关淘汰,真正体现了上岗凭竞争,任职凭才干,仅靠单打一的业务素质是不行了;

三是增强了危机意识。在干部使用中建立了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因为有了下,干部的危机意识明显增强。过去那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观念在领导干部中不存在了;

四是增强了自我展现意识。靠实力、能力、素质来参与竞争,以

考试

来查找自己业务水平的高低,以民主测评来确定在领导和群众中的威信度,以

演讲

答辩来

证明

自己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的强弱等;
五是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各级领导层层培养人,一级培养一级的职责意识明显增强。认识到作为领导者不但要做好工作,还要创造一个锻炼培养人的良好环境,多出人才。

(三)对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取得的成效
1、充分体现了科所领导的意志,实现了相对优化的人员组合。以前,大多数单位和部门对下一级人员安排和调动都是采用领导研究讨论、人事部门通知的方式,这样造成了下级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人员的进出、任用没有较充分的发言权,且心中无数,而我局此次双向选择则消除了上述弊端,充分体现了科所长的意志,所选的人都是自己认可的,也是本单位工作需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工作与人员的有机组合和最佳搭配,为本单位的团结稳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充分体现了一般干部的个人意志,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岗位。以前,对一般干部来说,自己的调动和安排往往是由组织统一分配、领导让去哪就得去哪,自己根本就控制不了,个人的主观愿望、正当要求很难实现。而通过双向选择,每名干部都有了一个自己做主的机会,都能够结合自己的爱好和特点,选择更适合发挥自己潜力的理想位置,个人的意志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体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被充分地调动,对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必然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促使每名干部都对自已进行了再认识,明显增强了危机感和紧迫感。此次双向选择对个人来讲,实际上就是一次对自身价值的检验,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大家抢着要,素质一般、能力一般的干部大家选择着要,素质差、能力低的干部没人愿意要。个人在双向选择中没有去成自己的首选志愿单位或没有科所要,这对于他本人来说都是个不小的触动,从而不得不承任自已的不足或与他人的差距,并认真的查找比较,确定今后努力方向,以待下一次双向选择时实现自己的理想。

三、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的几点思考
(一)一般干部对考察和测评工作的认识还需提高
在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测评考察中,部分干部职工在测评与谈话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态度不够端正,打分不够认真,评价不够全面。如给自己认为比较优秀的领导打分时,每一项都打最高分,没有做到实事求是,评价时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谈优点,不谈缺点,没有做到一分为二、客观公正。
今后工作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使参与测评与考察者能够切实敞开心扉,认识到对再优秀的领导也要一分为二的看待,评价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帮助上级领导全面准确的掌握科所长的情况,以便今后局领导对科所长有针对性的给予帮助指导、调整使用。
(二)竞争上岗工作中

演讲

答辩的力度还需加强
从我局的竞争上岗看,

演讲

答辩阶段总时间为20分钟,其中

演讲

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15分钟,由于

演讲

内容已经有些格式化,雷同的东西较多,不能更多地考察选手,所以答辩的作用就显现得更加重要。我局此次答辩时评委共准备了四套题,每套含四道题目,大部分选手只用了12分钟就将本套题回答完毕,答辩总体效果还可以,但并未充分达到预期的目的。今后再开展这类活动,可以采取下列改进措施,一是可以考虑增加答辩的时间,增多答辩题目,题目类型多样化,以便于更全面地考察选手能力。二是可以考虑改变出题的形式,从使用规定好的套题变为现场抽题,从评委提问转变到现场群众参与提问,从

问答

式转变为现场模拟式。
(三)双向选择中政工科室被选率不高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税务机关,税收业务性很强,多数年轻的干部在选择岗位时首选的是税收业务岗位,愿意到业务科室或税务所,不愿意到办公室、人教科、行政科、监察科、

党团

办等部门,而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因为是综合部门,往往又需要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这样造成了一边是没人愿意来政工科室,一边是愿意来的又难以胜任,干部们不愿来的原因主要是政工科室工作内容相对枯燥、乏味、工作岗位栓人,转岗的面不如从事业务工作宽。所以为

保证

正常工作,双向选择中这些科室的人员定岗有时需要组织来协调确定。
针对此问题,今后工作中要想方设法减少干部们在政工科室工作的顾虑,一是要从局领导的层次就开始转变重税收、轻政工的观念,为政工科室人员提供更多的有利条件和发展空间;二是要加大轮岗的力度,对全局干部适时地进行轮岗,注重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为政工科室人员学习业务创造条件,使税收业务岗位的人员也能够全面发展。

(四)对科所的考核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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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各科所从班子到队伍结构都实现了优化,可以说税收事业迎来了一个新的起点,但没有监督就不会有约束,没有考核就不会有压力,要想切实发挥各科所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全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大对各科所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建立内部考核机制,二是要建立外部评价机制。对科室的内部考核可以以市局相关处室的考核成绩为主,对税务所的内部考核可以以各机关科室对其考核的成绩为主,对科室的外部评价主要以科室对科室、税务所对科室进行,对税务所的外部评价主要以纳税人的意见为主,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实行了专业化设置的税务所也需建立起一套与其特点相配套的考核机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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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昨天,中组部、人事部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就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的必然要求,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这一重大政治责任。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发现、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有效机制和科学方法,根据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整体联动,相互协调,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对于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下力气抓好贯彻落实;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

经验

,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转化为法规性文件,适时出台;对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亟待解决而难度又比较大的一些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取得新的进展。要在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同时,以完善公务员制度为重点,推进机关人事制度改革;以创新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好四个问题: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要通过改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真抓实干、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二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做好全面准确地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和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地推进。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实施。要充分认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入手,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务求实效。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这些年来的实践表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委(党组)认识的高度和重视的程度。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思想重视、领导有力,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改革力度就大,效果就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机关干部奖罚细则及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奖罚细则及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重塑富有实力大新店、打造充满活力新新店”的奋斗目标,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职测评25分。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严格考勤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集中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情可找人替班。发现缺岗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值班、值夜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4、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派餐单、派事单、维修单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用车、文印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违反一项每次扣3分,费用不予报销。

5、落实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各工作片按照办公室划定的卫生管理区域,各工作片根据实际指定人员轮流打扫,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扫一次,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办公室负责卫生检查,每发现少打扫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1分。对打扫不到位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新打扫,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

6、明确会议和办公纪律。到市、区办公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安排交通工具的,每天补助交通费、伙食费共计15元,凭办公室填制的派事单当月结算。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以旷工论处。

7、实行工作日查岗制度。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3分、1分,分别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罚30元、10元。
8、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9、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二、五集中学习日制度。实行撰写工作日志制度,每人每周撰写工作日志不得少于5篇,每周一进行检查,一般干部由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科级干部由书记或镇长检查,每少一篇扣2分。 
10、做到遵纪守法。对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5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汇报

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加减分因素:
1、对引进新上项目落户新店的,对引资人员每引进100万元计5分。
2、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
3、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4、正面宣传新店镇工作的

新闻

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有稿酬的加倍奖励;没有稿酬的,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百字分别奖2分、3分、5分、10分,每百字分别奖励现金20元、30元、50元、100元,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5、单项工作在区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分管中层干部、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区末尾的,分别扣分管中层干部和直接责任人10分、5分。
6、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少参与一次扣1分,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2分。
(三)述职测评(基本分25分)
1、述职(5分)。采取书面述职和大会述职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定期述职制度,

汇报

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经验

,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中层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述职,一般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每缺少一次扣10分。
2、基层评议(5分)。年终由全体机关干部对机关干部平时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民主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上的计5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下的计3分,其中得分列末三位的计2分。
3、平时表现分(5分)。年终由中层干部对所属人员打分,根据平时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表现,打分后报分片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中层干部平时表现分由分管领导和分片领导负责打分。

4、班子综合评议(10分)。年终由党政班子会议综合评定,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格次可评定为“优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主要人选;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可定为“不称职”。
2、考核分在75分以上、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的人员,方可享有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且位居后三位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接受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另行安排工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4、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免去现职。(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分管工作年度考核在全区排序末尾的。
5、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6、年终按照实际得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不在编人员的经济补贴,取全体在编人员的平均分。有下列情况者,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经济补贴:当年调入、调出人员;休假人员;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的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经济补贴:(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累计旷工20天或事假30天以上或病假半年以上的;(3)当年受政纪、法纪记过以上、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受行政撤职处分、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4)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业务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管理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保管干部人事档案,积累档案材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建设管理技术:

(九)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人事部门按照相馆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拨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容和分类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材料等)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包括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参加各种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四、干部档案管理范围应与干部管理范围相一致。其保管范围如下:

(一)干部(科级以下)档案正本,由本局保管,副处级以上干部建立档案副本。

(二)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装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三)干部被开除公职后,未就业的,其档案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人事部门保管。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

(四)干部出国不归、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由本局保管。

(五)干部死亡以后,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保管:

(六)干部退(离)休以后,档案仍由本局保管。

五、干部档案的收集、临别及归档按规定执行。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鉴别。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归档材料均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编号、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六、干部档案应统一按国家档案案卷标准规格制作。档案材料按时间、内容、层次不同排序。编号归档材料统一保管,设专用库房,按《库房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工作。

七、干部档案的保管原则应是安全保密、便于查找,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档案法》、《保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八、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干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

证明

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二)人事科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三)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事科查阅:

(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对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领导批准,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借还,不得转借他人: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以致追究刑事责任。

(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获准后才能复制(拍摄)。复制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九、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单位。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二)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三)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四)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返回。逾期一个月未返回,应催问,以防丢失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

合同

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

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

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

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

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

证明

》。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围绕建立“六个机制” 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我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择优汰劣、任用决定、监督约束、激励保障和培养锻炼机制,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第一,围绕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价机制,探索准确识别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考察的必经程序,适度扩大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让尽可能多的知情者对干部有评价权。同时,在全区推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探索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着力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的发生。2000年以来,全区共进行考察预告10405次,设立意见箱和专线电话5580个(次),接到举报电话、信件和接待群众来访3705个(次)。经调查核实,对一批问题属实的干部作出了不予提拔任用的决定。第二,围绕建立科学的择优汰劣机制,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和办法。坚持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工作,大力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都实行竞争上岗。全区实行竞争上岗的职位达113983个,占职位总数的65%,有142469人参加竞争,占干部总数的59.7%。在推进干部能下能出方面,区党委制定并实行了干部不称职的15条认定标准,2000年至2004年全区共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1887人。第三,围绕建立科学的任用决定机制,探索民主规范的用人决策制度和办法。在全区范围推行市、县党政正职由党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2002年以来,区党委在决定14个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时,均召开了全委会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2002年的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中,自治区所辖9个地级市,也全部采用这种方式决定55个县(市、区)的党政正职人选。玉林等市党委试行了党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制度。几年来,全区全面推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已公示拟任厅级职务干部344名、处级职务干部7533名、科级职务干部17327名。公示期满,不予任命的厅级职务拟任人选6名、处级职务拟任人选139名、科级职务拟任人选506名,暂缓任命的142名。第四,围绕建立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探索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制度和办法。一是实行干部诫勉制度。1999年以来,全区共诫勉厅级领导干部10人、处级121人、科级700人,诫勉期满降职使用159人、改任非领导职务96人。二是推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1053名干部向组织回复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三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0年以来,全区共对55名厅级干部、964名处级干部、5254名科级干部和720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少数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滥用职权及管理上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近年来,区党委还进行了党委常委向全委会作年度述职报告、廉洁从政报告、下级“一把手”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措施的试点,并在全区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同时,还进行了党员旁听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乡镇党委会议,党代表质询和评议党委工作等试点。第五,围绕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探索促进干部奋发有为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大力推进干部交流,规定市县的党政“一把手”、分管党群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人事、公检法、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等10个职位,必须实行避籍交流任职,并有计划地推行县(市、区)领导跨地市交流,乡镇干部跨县市交流。2000—2004年,全区共交流乡科级以上干部31934名。全区还从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入手,逐步完善干部交流工作配套制度。第六,围绕建立科学的培养锻炼机制,探索干部健康成长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于2001年明确提出,把乡镇和企业作为干部成长的重要源头和基地,坚持把大批年轻干部放到乡镇和企业培养锻炼,并坚持从乡镇和企业选拔高素质的领导干部。为了抓好这“两个源头”的建设,我们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一是专门拿出编制指标,将“活水源头”做大。实行带编选派选调生到乡镇或企业锻炼;乡镇撤并时拿出一定比例的编制用于接纳选调生;把选调生接纳与公务员招聘结合起来,实行并轨;机关招录的公务员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首先要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2002年以来,共选派2600多名县以上机关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从区内外高校挑选700多名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到乡镇工作,选派近7000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二是坚持把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明确规定,在县处级后备干部或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缺额时,首先要从乡镇干部或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和挑选。3年来,共有350多名乡镇优秀干部被选拔进县处级领导班子,60多人担任市级党政部门领导职务。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查报告

团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纲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以来,团市委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

汇报

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团市委机关行政编制24人,现有20人,其中经

考试

录用7人,调任1人,军转安置1人,公开选拔2人,过渡9人。机关干部平均年龄27.75岁,已取得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2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团市委认真学习《纲要》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团市委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团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纲要》精神,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纲要》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机关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团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六项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机关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对拟招考职位及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机关队伍。几年来,共招考公务员10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机关队伍力量。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

保证

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团市委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差额提名的有关规定》、《团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团市委关于团干部培养使用的有关决定》等4项制度。结合团市委机关的实际情况,又制定了《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等23项规章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团市委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团市委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2002----2005年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机关干部开展培训,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国家、省、市培训,仅今年上半年,就派出8名机关干部(其中女干部2人,少数民族干部1人)参加由团中央及团省委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3名同志参加全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还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参加挂职锻炼,先后派出2名同志到梅里斯区梅里斯乡挂职,为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团市委突出以创建“学习型、竞争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四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团市委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纲要》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共青团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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