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管理办法_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由网友(薇复古。,)分享简介: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招标工作,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公司利益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组织单位在公司合同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  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谋求效益最大化择优定标...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招标工作,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公司利益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组织单位在公司

合同

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  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谋求效益最大化择优定标。
第四条  本办法适合公司本部。核心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五条  涉及公司物资采购、工装制作及购置、设备购置、固定资产大修、基建工程、物业管理、废旧及积压物资处置、外委劳务等项目纳入招标范围。
第六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招标的,须经公司相关高管批准后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第七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公司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众多投标方参加竞标,公司从中选定中标方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公司向有资格的三家及三家以上的意向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意向单位参加竞标,公司从中选定中标方的招标方式。
议标:是指公司对有资格的意向单位,通过一对一协商谈判确立中标方的招标方式。根据市场和供应商的情况,议标分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三种方式。
以上三种招标方式的额度标准和操作方法由招标组织单位制定相应管理细则,作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共计20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

合同

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1),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

合同

合同

2.

合同

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同

专用章;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

专用章;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

合同

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

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

合同

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

合同

(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

合同

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

合同

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3.公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

合同

需加盖公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

合同

章)。

4.私章(含①“甄玉婵”两枚;②“梁纳新”两枚;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

合同

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5.董事长签名章(大、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

合同

合同

,财务→财务)。

2.

合同

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

合同

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

合同

、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

合同

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

证明

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4.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二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3)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公司表格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各类表格规范化、合理化,达到合理使用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各部门使用的所有表格,由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表格设计、修改管理事宜。公司采购员负责统一安排印制,采购科长负责管理、发放。

2、各部门使用的表格按半年或年用量加10印刷,日常的库存数量尚剩余年用量或半年用量的8-10时,采购科长以书面形式提醒相关部门表格专管人申请印刷。各部门使用的表格,在每次印刷之前,相关部门表格专管人须提供出表样,发给涉及到的所有部门表格专管人、使用人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然后汇总讨论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制出表样,由本部门表格专管人、表格使用人、表格印刷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由专管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中须写明所需数量、使用时间纸张要求、表格规格及其他印刷要求)并附表样,送采购科长。采购科长将申请数量与“表格印刷周期、数量表”进行对照,核对确切无误后,安排采购员统一联系印刷。采购科长或采购员如发现有浪费现象,报其直接领导按“节约使用纸张规定”进行处理。

3、属公司各部门统用的表格(如:明细表、机动表、公用笺、信笺纸、出门证、领料单、入库单、考勤表、差旅费报销单、用款申请单、借款单等)由采购科长根据库存数量直接安排采购员予以印刷。

4、采购员必须向社会招标印刷表格。除每年规定时间招标印刷外,各部门根据工作使用情况需要新设计或增加表格的,由使用部门专管人组织设计出表样,汇总出份数,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采购员予以印刷。

5、表格印刷结束入库前,采购员须严格检查表格印质量、纸张质量、表格规格是否与表样和纸样等要求相符。入库后24小时内,相关采购员应书面通知表格印刷部门表格专管者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其一切责任由采购员承担。

6、每年1月上旬,采购科长根据上一年度各部门表格实际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调整一次“表格印刷周期数量表”,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7、各部门收到的报表必须妥善保管好,所有财务和仓库报到各个部门的报表,由财务科长和仓储科长安排财务和仓库报表人员于每月15日对上月份报表回收一次;营销办

合同

评审员和各生产部

合同

评审员的报表(包括计划、传票等),各自于每季度第1月15日对上季度报表回收一次。所有回收的报表,由回收人整理后报财务科审核回收数量无误后,送档案存档。

8、本规定各条款如有违犯,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



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控制公司文件发放的适当范围、作废文件的及时回收,确保各部门、车间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1、文件的发放:

(1)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办公室以本部门名义形成且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发放的文件,各自安排发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横向关联部门之间发放实施的文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发放和回收。

(2)各部门需办公室安排发放文件时,必须将文件打印并复印好,由部经理书面写明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并签名后送综合管理部,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文件发放人予以发放。

(3)任何文件,发放人须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发放到各部门的所有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接收。如部门负责人不在,由部门在场人员签名代收。代收人必须负责及时将文件转给部门负责人。需个人接收的文件由部门内部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并由个人亲自签字接收。

(4)需发放到正科长以下管理、辅助人员和职工的文件(包括学习材料等),发放人只需发放到相关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再由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安排发放到相关个人。

2、文件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的个别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后不影响整个文件版面的整洁美观,由原编制形成的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数据性或原则性的须报直属部经理签字认可),连同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送原发放人,由原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及存档予以更改。

(2)文件发放人根据更改字数多少和繁简情况,可到现场为原件人更改,也可以收回后予以更改,再返还给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时必须用双线划掉原字句,在划掉的字句对应上方行距空间写上新字句,并在更改处盖上原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

3、文件的换页: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单页大面积修改,需换页的,由原编制形成将需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并打印、复印好,由其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换页情况(属数据性、原则性修改须部经理签字认可)送原文件发放人,由原文件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予以换页。

(2)所有需换页的文件,由文件发放人统一换页并注明执行时间,将原页销毁。

4、文件的回收、作废:

(1)因公司制度汇总、部门调整、规划变化等原因,造成原文件内容与新文件内容重复、冲突而失效的,由汇总部门或新文件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安排原发放人予以回收。

(2)文件发放人在回收文件时,必须持“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记表相关栏内签名后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对本年度平时未统一回收的文件、报表等无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文件均于回收当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销毁。

5、其它规定:

(1)任何部门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讨论稿或正式稿,必须发放到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联人员,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据公司各方面情况系统地进行修改,确保接口部门的相互配合。

(2)无论部门或公司发放的文件在发放前都必须在档案室存档备案。

(3)任何文件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收后必须领学或传达应执行的员工,认为有必要复印下发到相关员工时,须向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发放部门复印按发放程序予以发放。不得私自复印下发,避免文件使用范围失控,造成有效和无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换页或作废文件属存档的或相关部门需留存备查

证明

的,发放人只需盖上作废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档案管理员必须在“作废文件”档案栏目登记注明,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5)发放文件属讨论稿的,讨论人组织讨论结束后须按时交文件编制形成部门。

(6)文件发放人必须将已使用的“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按季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或回收时使用。保存期限为三年。

6、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文件私自提供给公司以外人员。则除承担50元罚款外,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7、本规定各条款如有违犯,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由其直接领导开通用罚款单收缴。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职责
3.1车管员职责 
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车辆安全员职责
3.2.1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专职驾驶员职责
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

汇报

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3.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3.3.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3.3.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3.3.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3.3.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4.0工作内容
4.1车辆的使用
4.1.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
4.1.2公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xx高速公路线内行驶,驶离xx高速公路线外预计超过2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
4.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

加油

加油

,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4.1.4车辆—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1】


4.1.5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4.1.6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
4.1.7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车辆的维修
4.2.1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维修费在xx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3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2.3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4.3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5.0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3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 2 』



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

合同

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

职称

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

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1〗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

职称

考试

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

考试

时间除外。其培训、

考试

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

考试

(或

考试

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

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

合同

(协议)执行:培训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 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 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 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 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

合同

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

合同

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

合同

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

合同

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2 』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

合同

管理办法 公司

合同

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

合同

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

合同

:是指除劳动

合同

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

合同

管理:是指对

合同

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

合同

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

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

合同

,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

合同

,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

合同

。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

合同

(房屋租赁

合同

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

合同

、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

合同

。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

合同

,以及担保

合同

。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

合同

。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

合同

。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

合同

,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

合同

,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

合同

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

合同

,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

合同

归口管理部门。 4.2.3 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

合同

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

合同

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

合同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

合同

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

合同

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

合同

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

合同

承办部门对

合同

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

合同

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6.2 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

合同

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4.2.7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

合同

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

合同

,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

合同

,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

合同

承办部门和

合同

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

合同

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 在

合同

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 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

合同

的。 4.2.10.2 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

合同

的。 4.2.10.3 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

合同

缺陷的。 4.2.10.4 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

合同

职责的。 4.2.10.5 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 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 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 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 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 -5- 4.2.10.10 泄露

合同

意向、

商业

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 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 在

合同

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 职责 5.1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5.1.1 贯彻执行

合同

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

合同

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 建立健全本单位

合同

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

合同

管理情况。 5.1.3 参与重大

合同

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

合同

纠纷的处理。 5.1.4 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

合同

专用章。 5.1.5 负责

合同

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

合同

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 组织

合同

管理知识培训,负责

合同

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 在会签或参与重大

合同

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

合同

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 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

合同

承办部门职责 -6- 5.2.1 负责

合同

立项,指定

合同

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 组织

合同

的谈判。 5.2.3 起草

合同

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 组织

合同

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 负责

合同

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6 负责

合同

档案的管理。 5.2.7 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

合同

事项的办理。 5.2.8 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

合同

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 财务部门负责对

合同

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

合同

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 审计部门负责对

合同

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

合同

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 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

合同

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7- 5.3.4 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5.1.7的规定执行。 5.4

合同

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

合同

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

合同

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 5.5 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对

合同

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

合同

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6 程序 6.1

合同

送审及备案程序 6.1.1 按4.1.1规定,责任单位将

合同

草案、立项依据、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办理报批或备案。 6.1.2

合同

送审,按

合同

所涉及业务的性质,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由该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6.1.2.1 承办部门审核立项依据、签署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6.1.2.2 按6.2规定的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6.1.2.3 通过审批后,由承办部门通知送审单位签署。 -8- 6.1.2.4 涉及变更、解除、纠纷处理问题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1.3

合同

备案,应向

合同

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6.1.3.1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

合同

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1.3.2 对存在相关问题的

合同

,协商报备单位处理。 6.1.3.3 备案材料归档。 6.2

合同

签订程序 6.2.1 立项 6.2.1.1

合同

立项应当由承办部门填写立项登记审批表,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 6.2.1.2 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6.2.1.3 资信调查, 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

合同

的能力,范围包括: 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

证明

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

证明

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

合同

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 -9- 金

证明

、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

合同

、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

合同

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

合同

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

合同

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

合同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

合同

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6.2.1.4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

合同

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6.2.2 草拟

合同

文本 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

范文

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适用或借鉴。 6.2.2.1

合同

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2.2.2 具有支付条件的

合同

,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

合同

总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

合同

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6.2.2.3

合同

有效期限应至

合同

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0- 6.2.2.4

合同

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

保证

承办部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6.2.3 谈判 重大

合同

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律、监察审计及与

合同

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6.2.3.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 6.2.3.2 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

汇报

,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6.2.3.3 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 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 6.2.4 审查会签 6.2.4.1 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

合同

草案,连同

合同

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

证明

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6.2.4.2 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 -11- 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1) 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

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

合同

签审部门对

合同

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特别重大、复杂

合同

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 6.2.4.3 审查会签意见处理 1) 根据

合同

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

合同

草案。 2) 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

汇报

,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纳。 3) 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6.2.6 审核 6.2.6.1 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

合同

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12- 3)

合同

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4)

合同

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5)

合同

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6) 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体现。 7)

合同

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 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 是否具备签署条件。 6.2.6.2 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

合同

草案、会签单、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2.6.3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1)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

合同

,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 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

合同

,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 6.2.7 审批 6.2.7.1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

合同

草案及相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 -13- 6.2.7.2 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6.2.8 签署 6.2.8.1 承办人对

合同

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 6.2.8.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

合同

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 6.2.8.3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

合同

专用章。承办人应将

合同

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6.2.8.4

合同

他方由代理人承办、代签

合同

的,应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

证明

。 6.2.8.5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

合同

鉴证、公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2.9 简易程序 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

合同

,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

应急

事项

合同

,可按6.2.



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

合同

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3.3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4、内容

4.1定义

4.1.1行政公章是指“***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

证明

、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4.1.2业务专用章

4.1.2.1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

合同

、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1.2.2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4.1.3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

证明

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

合同

专用章

合同

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

合同

、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4.2.2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4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4.2.6

合同

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7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4.3.2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3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3.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4.3.5

合同

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

合同

管理规定执行。

4.4印章保管规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

合同

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4.4.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4.4.3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4.4.5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4.5印章销毁

4.5.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4.5.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