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项目有哪些(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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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含原国家体委)的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


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项目有哪些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含原国家体委)的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全面管理和指导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老年人、企业职工等人群体育活动;全面管理和指导全国轮滑、健身健美、龙舟、舞龙舞狮、信鸽、钓鱼、风筝、体育舞蹈、拔河、飞镖、门球、木球、毽球、大力士、健身秧歌、健身腰鼓、桌式足球、荷球项目以及其他新开展和发掘整理的社会(休闲)体育活动和项目的发展,并推动上述人群体育运动和项目的普及与提高,并通过开展多种经营,积累发展资金。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是何时颁布实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类有哪些?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993年12月4日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1,但最新的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2011)(原国家体委1993年12月4日发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同时废止)。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类(四种):
(一)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近一年内开展或协同开展30次以上志愿服务;
2.了解体育健身和竞赛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方法,能够承担一般性体育健身咨询和指导工作;
3.了解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法,能够组织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二)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
2.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
3.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
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三年以上;
2.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较高水平的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工作;
3.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体育组织的工作;
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或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四)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四年以上;
2.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
3.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撰写有关全民健身工作或调研报告;
4.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在地(市)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一级、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教练员有什么区别?社会体育指导员证是全国通用的吗?

教练是以前的称呼 现在被劳动局规划后改名为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导社会体育活动者学习、掌握体育健身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组织人们进行健身、娱乐、康复等活动;协助开展体质测定、监测、评价等活动;承担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等级分为:社会体育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五级)四个级别。
  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他们与体育教师、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体育管理人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一样,承担着一部分体育工作。他们的技术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两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要性质区别是: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从事社会体育活动的公益事业,其性质主要是义务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不进入国家系列的劳动管理体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从事社会体育的有偿指导工作,其性质是纳入国家劳动服务管理体系,进入社会体育产业市场,主要从事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的经营和指导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为全国通用,国际认证。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1993年12月4日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
第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鼓励社会体面指导员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系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者,均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热心社会体育事业,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第五条 申请授予技术等级称号或晋升上一等级称号者均应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了解体育锻炼和比赛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方法,能够承担基本的锻炼指导工作;
(二)了解社会体育工作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方法,能够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基层组织的社会体育活动。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二年以上;
(二)基本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基本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体育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组织社会体育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绩;
(四)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三年以上;
(二)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较高水平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效;
(三)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社会体育组织的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具有指导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能够进行社会体育的科学研究。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下作五年以上;
(二)较系统地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在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中取得显著成效,或在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中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成就;
(三)较系统地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行业、系统的社会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或在全国性社会体育工作评比中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四)具有指导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在社会体育的科学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六条 评审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可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分别在技能传授、锻炼指导或组织管理方面的掌握上有所侧重。
第七条 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体育教师、非在职教练员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申请技术等级称号可不受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年限规定的限制_
第八条 申请授予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应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申请书;
(二)相应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申请晋级者还需提交原等级证书。
第九条 受理申请的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具备后;应提交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评审结论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答复。
申请人接到批准的答复后,应凭批件及时到当地的体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授予权限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
第十一条 被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者,由批准授予的体育行政部门发给证书、证章。证书、证章由国家体委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按批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应确定主管机构,设立评审委员会,分级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评审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依照下列规定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一)义务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
(二)可以开展体育技能传授、锻炼指导、组织管理以及体育表演、体育咨询等的有偿服务,并可按照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收取不同的报报酬。
(三)在取得当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可以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
(四)可以应聘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跨地区迁移时,应按管理权限办理迁出、迁入手续。在迁入的地区和工作单位,应承认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并支持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第十五条 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行政部门应予以表彰、奖励或破格晋级。对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二十年(女子十五年),为社会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国家体委批准,授予荣誉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并颁发荣誉奖章。荣誉奖章由国家体委制作。
第十六条 凡连续两年不从事社会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得申请授予高一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社会体育指导员违反第四条、第十三条(一)、(二)、(三)项的规定,给社会体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有关的体育组织或体育行政部门邓其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触犯刑法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其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应报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证书、证章、荣誉奖章。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体和群众体育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一九九四年六月十日起施行。



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封面怎么不一样,有的封面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有的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呢

社会体育指导员证有两种,一种是全国通用的,因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证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2001年8月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并在全国开始正式施行。为适应新形势下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于2004年6月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将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办事机构设立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目前,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和“游泳救生员”。这个发的就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体育指导员 主要业绩

比如一个社区内,以前没有社区指导员,本社区一年有多少身体弱得病住院,而有了社会指导员,带动了本小区体育运动,住院率降低,精神面貌好这就是业绩啊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标准

2001年10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在京举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颁布新闻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领导以及首都部分新闻单位的记者出席了会议。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张发强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该《标准》是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直接指导下、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领导下,由北京体育大学组织编写的。《标准》的研制工作是从1999年8月1日开始启动,1999年11月15日完成初槁。初稿完成后,采用会议评审与函审的方式征询了专家的意见,并根据专家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订后,于2000年1月28日完成送审稿。在体育界以及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反复论证、修订于2000年3月28日定稿。2001年8月7日,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职业标准是衡量劳动者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尺度,是职业培训的依据,是劳动管理科学化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基础、措施。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建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培养、发展体育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建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规范体育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其中职业标准是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的核心。
《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们所开展的社会体育活动由过去的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变为了国家的一项工作,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标准》的颁布将为提高社会体育工作者的素质、丰富国家的人才资源、与市场经济接轨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保障人们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标准》已由人民体育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一)是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鉴定规范的基础依据。
(二)是衡量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能力的重要依据。
(三)是确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劳动报酬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为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五)为合理利用社会体育指导员劳动资源提供依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是由职业名称;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环境;职业能力特征;文化程度要求;培训要求;鉴定要求;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比重表等部分构成。
(一)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编码为:4-04-03-01,属于第四大类、第四中类、第三小类。大典的建立为我国职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并为我国各行业制定职业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定义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要求职业的定义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规定确定。据此,将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定义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导社会体育活动者学习、掌握体育健身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组织人们进行健身、娱乐、康复等活动;协助开展体质测定、监测、评价等活动;承担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划分
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等级分为社会体育指导师、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四个级别(四级为初级,中级、高级、指导师依次递进,指导师为最高级别)。各个等级的主要职能是:
初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指导练习对象学习基本技术动作和提高基本运动素质。
中级:能够针对不同年龄、性别练习对象的情况指导练习者提高专项技术水平、进行健身活动。
高级: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技能完成技术指导工作;能够为从事不同职业者、残障人、需控制体重者提供健身服务;能够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培训和管理能力。
指导师:能够独立解决技术指导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胜任康复锻炼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和科研能力。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的确定
1、职业功能
职业功能是指一个职业所要实现的活动国标,或是一个职业活动的主要方面(活动项目)。根据不同主要的性质和特点,职业功能可按工作的领域、项目或工作程序来划分。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功能的划分是依据工作的领域进行划分的,其职业功能分为接待咨询、准备工作、技术指导、健身指导、培训及经营与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组成的。
2、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职业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种类划分,也可按照程序划分。工作内容的确定是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等级工作的范围和工作任务的不同进行划分的,表述时按一件事的表述形式提出,每个项目一般包括2个或2个以上的工作内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内容详见《标准》中各等级的工作要求。
《标准》是体育系统第一个由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它的颁布必将积极促进体育从业人员的素质,大大提高服务的质量,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同时,也将为体育系统从业人员走向职业化提供借鉴与促进。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如何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

健身教练需持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上岗
   今后,到健身房训练,你要问问健身教练有没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健身教练的职业资格是保障健身安全的底线。  5月25日,省体育局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消息,从8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将对体育市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清理整顿,以此规范健身行业劳动力市场秩序,从而保证体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体育市场的培训状况是“‘证’出多门”。健身教练持有的证件来自诸多团体、组织的认证,如中国健美协会、中国健美操协会、亚洲体适能培训机构、美国有氧体适能协会、中美健美协会等。
  据河南省体育局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张海涛介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已经获得中国健美协会、中国健美操协会、亚洲体适能培训机构认证的人员,可以免于技能培训、考试,只参加理论鉴定,考试合格即可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体育指导员具体概念是什么?

职业名称:社会体育指导员
职业定义:在群体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传授、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
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社会体育指导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讲述如何更好的在日常健身指导中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既是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同时又表明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发展我国的社会体育事业负有重要的责任。自1993年我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来,1998年我国约有10万人荣获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平均每2万多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而日本总人口是我国人口的1/10,但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已达10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总人口的比率是我国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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