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审计有哪些容易失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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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等统称为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利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持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8)

  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或者是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的金融资产等,如企业管理的以公允价值进行业绩考核的某项投资组合。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预期能在短期内变现以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审计有哪些容易失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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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成本法计量的合理性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未记录资产减值测试过程,未获取个别投资基金基础资料且未关注到该基金未按照协议分配利润等资产减值迹象;对于期末大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充分收集与其估值相关的审计证据,未识别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估值差错,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不完善。

  (2)某上市公司持有A公司0.01%股权,初始投资时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2016年11月上市之后,该上市公司将其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上市公司还持有3家联营公司12%、15%、22.28%的股权,且分别向上述3家联营公司派驻一名董事,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但该上市公司未将上述投资列入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而是将上述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注册会计师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判断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3)你所在对恺英网络控股子公司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执行审计程序时,未取得香港盛晟对AIMHIGH Global Corp的相关持股证明文件。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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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在同一合并集团内,各个公司是否可以根据持有的不同目的,将持有的对同一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在各自报表上分别列报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如可以分别列报在不同的报表项目中,则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又应如何处理?

  背景:

  F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A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F公司股权比例为58.68%。股权结构如下:

  如图所示,E公司及D公司分别持有F公司5.84%和6.54%的股权,该股权为以前年度形成的限售股,因公司未及时解除限售,至今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中仍为限售股。

  解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CAS 2”)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 22”)的规定,企业(合并报表准则所定义的投资性主体,以及CAS 2所指的“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除外,下同)对其所持有的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应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其所适用的会计核算模式:

  首先判断本企业(本会计主体)自身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这一判断必须完全基于本企业自身的情况作出,不能考虑本企业所属集团的母公司或其他成员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因素,但应将本企业的子公司所持有的被投资方股权纳入考虑。

  其次,根据上一步骤的判断结果作出如下处理:

  1、如果本企业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包括通过本企业的子公司间接持有部分股权,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综合起来,使本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则不论本企业对该被投资方的直接持股比例多大,均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本企业与被投资方之间关系的性质,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2、如果本企业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三无”股权投资),则本企业应将对该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根据CAS 22进行核算。通常情况下,只有对具有活跃市场、可随时出售变现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且管理层具有在短期内出售获利的明确意图的情况下,才能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情形的“三无”股权投资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虽然同一企业集团内的不同母子公司在其各自的单独财务报表中根据其自身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判断确定了其自身直接持股的核算模式,从而对同一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在不同成员企业的各自单独财务报表中有不同的核算模式,但是在合并报表层面,应根据合并集团整体上对该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重新确定合并报表层面对该被投资方的核算模式,并在合并报表层面进行相应的“视角差异调整”(如需要)。其中:

  (1)合并集团整体上对某一被投资方具有控制权的,应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集团内所有企业对其所持股权(无论在各直接持股单位自身报表中如何核算)均作为内部对该子公司的持股予以抵销。

  (2)合并集团整体上对某一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将其作为合并集团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集团内所有企业对其持股均调整为权益法核算。但是,对于集团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该被投资方部分股权,可根据CAS 2第九条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条款,选择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核算模式(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除了选择适用CAS 2第九条所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的情形以外,不同成员企业对同一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应采用相同的核算模式。

  如果合并集团总体上对某一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则在合并报表层面,各成员企业所持有的该被投资方股权投资均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在金融资产核算模式下,如果不同成员企业持有同一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的意图不同的,可在合并报表层面继续保留在初始取得投资时按相应成员企业的持有意图而对其作出的金融资产分类(即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同一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部分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部分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根据CAS 22第十九条规定,后续持有期间不得改变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金融资产类别。

  在本案例中,根据背景资料分析,首先在各家公司的单体报表层面所持股份均按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关系的性质及持有意图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其中E公司和D公司持有对F公司的股权(分别持股5.84%、6.54%)因各自均不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而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CAS 22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金融资产四分类中的“剩余类别”,将金融资产归入该类别并不受到实际能否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限制)。但对于合并报表主体来说,持有的同一上市子公司的股权所享有的股东权益和承担的股东义务应该是完全平等的,在合并报表层面,不应将持有的同一公司的股权人为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因此,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不能将对F公司的投资分别列示在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应列入长期股权投资,并作为集团持有的子公司股份而进行合并抵销,不构成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

  已被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股权投资,除非后续丧失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否则不应转为金融资产核算。对长期股权投资有明确的处置意图,但尚未实际处置的,不能将其转入金融资产核算,但可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四十二条和CAS2第十六条的规定,判断能否将其转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列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及计算



  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为何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及计算,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并重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根据该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依据准则规定应当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但如果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有目的不是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则不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文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人乐,002336.SZ)2018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例,来理解因持有目的不同,而针对上市公司股票投资的不同处理模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人人乐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其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后的人人乐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22亿元,结合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执行的会计政策为: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期末账面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详细情况:

  人人乐公司于2018年4月以23.20元/股认购价格,使用自有资金344,174,157.60元认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金王”)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4,835,093股,截至2018年12月28日(2018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青岛金王股票收盘价4.87元,公司持有的青岛金王股票公允价值为122,819,734.46元,较投资成本下跌64.13%。鉴于自认购青岛金王股份以来,青岛金王股价持续下跌,至2018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超过50%,公司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了减值,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21,354,423.14元,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21,354,423.14元。

  看到这里,大家是否有个疑问:人人乐购买上市公司青岛金王的股票为何没有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是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期末还计提了2.21亿元的减值准备?

  人人乐2018年度报告披露后,深交所向人人乐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其中就涉及上述资产的确认及减值问题,要求公司说明将青岛金王非空开发行股票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并补充披露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过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充分性与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也要求立信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9年5月7日,立信所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进行回复,详细说明了人人乐公司购买青岛金王股票的持有意图、确认依据和减值计提过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人人乐于2018年4月以23.20元/股认购价格,使用自有资金344,174,157.60元认购青岛金王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4,835,093股,本公司与青岛金王均具备新零售产业及相关资源、渠道优势。青岛金王的化妆品产业近年来发展与增长迅猛,目前己拥有的200多品牌经销代理权,有完善的线上和线下的全销售渠道,青岛金王化妆品产业布局和供应链体系的优势,与公司终端零售市场的优势资源强强联合,将打通青岛金王源头供应链系统直接到终端零售市场的新模式,通过参与青岛金王非公开发行,将促进及打通双方在“新零售、资源、渠道及技术;2018年6月29日,本公司与青岛金王共同新设立子公司深圳市美誉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占51%的股权,青岛金王占49%,旨在借力青岛金王在化妆品产业布局和供应链体系的优势,与公司终端零售市场的优势资源协同。具体安排措施例如:增加“独角兽”优势业态项目合作;即与青岛金王合作打造“美誉美”美妆中心在新业态门店开设,引进国际一线品牌美妆、香水,国内体验式面部护理项目;打造“自有品牌杂粮健康馆”,从源来精选优质产区杂粮,满足当前顾客追求健康、快捷、时尚的需求趋势。

  人人乐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青岛金王股票,属于限售股,锁定期一年。人人乐对青岛金王股权的持有意图是出于落实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并非以短期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或赚取买卖差价为目的,且期末持股比例占青岛金王总股本的3.64%,同时未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对青岛金王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者控制关系,因此,公司将该项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核算。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青岛金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其股票价格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股权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故人人乐将该项投资认定为在活跃市场中存在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

  人人乐对青岛金王股权的持有意图是出于落实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并非以短期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或赚取买卖差价为目的,且期末持股比例占青岛金王总股本的3.64%,同时未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对青岛金王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者控制关系,故对青岛金王的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金额的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如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8年4月以23.20元/股(复权后价格13.58元/股)取得青岛金王非公开发行股份,截至2018年12月28日(2018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青岛金王股票收盘价4.87元,公司持有的青岛金王股票公允价值为122,819,734.46元,较投资成本下跌64.13%。鉴于自认购青岛金王股份以来,青岛金王股价持续下跌,至2018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超过50%,公司预计该下跌是非暂时性的,且预计在未来期间难以回升,公司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了减值,对该权益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每股收盘价4.87元)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21,354,423.14元,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21,354,423.14元。

  4针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施的重要测试程序

  1.获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份认购协议,查看董事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检查股份认购款的银行支付单据。

  2.向被投资企业函证期末股份的持有数量。

  3.评估管理层针对权益工具持有意图所作出认定的恰当性。

  4.评估管理层识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做出判断的合理性。

  5.评估管理层判断该金融工具符合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估计的合理性。

  6.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2018年12月28日(2018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青岛金王的收盘价,重新计算并复核管理层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是否充分。

  7.了解并评估人人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复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以及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 正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做会计分录?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应计利息、--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贷: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2、可供出售债券的利息计提

  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只需替换总账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

  (1)如果是股权投资

  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公允价值低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反之即可。

  (2)如果是债券投资

  ①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摊余成本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贷:其他综合收益

  如果是低于则反之。

  ②需特别注意的是,此公允价值的调整不影响每期利息收益的计算,即每期利息收益始终用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当初的内含报酬率来测算。

  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值怎么做会计分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一般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不会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积极管理。如果企业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这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为短期投资;如果企业不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它们归为长期投资。

  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在进行做账的时候直接计入到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科目中就可以了,其中成本计入成本,贷方登记银行存款即可。当然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还会根据价值的改变做各种相对应的会计分录。以上就是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

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做会计处理



  企业正常的投资收入是可以支持企业运营的,但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企业都是进行投资比如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做会计处理,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如果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前三类金融资产,则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2)限售股权的分类

  ①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计量。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例1:2016年1月1日,A公司购买B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成交价为每股10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2元,另付交易费用10万元,占B公司表决权资本的5%。A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A公司的账务处理:

  初始确认金额=200×(10-0.2)+10=1970 (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970

  应收股利           40

  贷:银行存款         201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确认利息收入。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将上述“应收利息”替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例2:2014年1月1日A公司支付价款1020元购入B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该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金额为1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5%,实际年利率额为4%,利息每年年末支付,本金到期支付。A公司将该公司债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假定无交易费用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0

  ——利息调整 20

  贷:银行存款 1020

  (2)2017年12月31日,渠道债券利息、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实际利息=1020*4%=40.8(元)

  年末摊余成本=1020+30.8-45=1005.8(元)

  借:应收利息 45

  贷:投资收益 4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4.2

  2、公允价值的变动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例3:接上例,2014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为10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34.2 1050-(1020-4.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4.2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出售(终止确认)时,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4:A公司在2016年1月1日以1000万元的价格买入了B公司10%的股份,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2016年10月1日A公司有以3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4000万元,A公司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6年10月1日A公司的原投资B公司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计入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80万元。

  A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200万(1200+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万

  投资收益 120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80

  借:其他综合收益 80

  贷:投资收益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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