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恭(徐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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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恭,明代博野县程委镇南林里村农民·因因拾金不昧留下千秋美名,至今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传颂。

简介

徐贤恭 徐贤恭图片

博野县程委镇南林里村,旧称淋漓村。明代,这村有一位农民叫徐恭,因拾金不昧留下千秋美名,至今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传颂。

拾金不昧

据《博野县志》卷五《乡贤》编中记载:明代“貤(音义)赠河南左布政使徐公,讳恭,淋漓村人。灌园道左,有大户携银袋置树下,饮水,遗之。既觉,从故路号泣奔寻,语以失银三百两。公即出而还之。大户拜谢,愿留其半,公固辞不受。其人祝曰:‘愿徐氏子孙昌盛’。后人即其地竖碑,题曰‘还金井’,遗迹犹存。”从其亲自在路旁浇地的情况来看,徐恭当时只是一位普通农民。至于所谓“貤赠河南左布政使”的显赫头衔,乃是几十年之后的封典。

《县志》卷七《艺文》编中有一篇《徐处士还金井碑记》,撰者是明代翰林院侍讲、徐恭玄孙徐联芳之友冯琦。《碑记》对此所述稍详,文中说:徐恭“尝自灌园,遇客负囊庇于园树之荫,亟索泉水饮之,遗其囊去。去二十里,号而返曰:‘吾囊中所输,官金三百也,不意亡去,即捐躯鬻(音玉,卖)妻子,未能偿兹负也!’处士尽出其金还之。客大喜过望,割其半以谢,处士辞不受。客再拜,吁祝曰:‘愿徐氏世有贤子孙’。”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碑记》中还记述了徐恭另一件拾金不昧的故事,说是徐恭有一次到县城,在客店里拾到了客商丢失的银两,他就在原地等候失主,但没有等到。当第二天徐恭又到那家客店去等候失主时,店主人却因失主所告已被官府抓去了。徐恭立即赶到县衙,向失主还金,救出了店主人。店主叩头拜谢说:“不是您,我就死无其所了!”

据《县志》有关资料记载,徐恭后世果然子孙昌盛,“九代衣冠,可验还金积德之报”。这也就是俗语所谓“善有善报”吧。其孙徐鸾、徐凤,明嘉靖癸卯科(1543年)同科中举,分别官任赵府长史、灵丘知县。曾孙徐行,十九岁即中嘉靖癸丑科(1553年)进士,历官济南府司狱、四川廉察使,后升任河南左布政使,成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徐行之父徐廷璋因子而贵,被赠河南左布政使;徐恭也因曾孙显贵,被貤赠河南左布政使,貤赠即重复之赠。这就是所谓“封典”,即皇帝给予官员本身及其妻室、父母和祖先的荣典。在封典中,给官员本身为“授”,给妻室、父母和祖先的,现存者为“封”,已死者为“赠”。徐恭的玄孙(即五世孙)徐联芳,二十来岁时中隆庆丁丑科(1577年)进士,官至翰林院修撰,即太史公。仍孙(八世孙)徐宏,崇祯庚午科(1630年)中举,任山东峄县知县。云孙(九世孙)徐名镛,为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恩贡,以“先贤”的后裔被特许进入最高学府国子监。这就是所谓“荫”,即子孙以先代的官爵而受封或受到庇护。可见徐氏九代衣冠,其中很大程度是得益于荫封制度的。徐名镛之子徐景涛,康熙癸酉科(1693年)中举;之侄孙徐曰模,二十九岁时康熙甲午科(1714年)中举,后在博蠡之间设学施教,造就不少人才,其中成进士者三人,举人五人。其后因《县志》断修,已无从查考。

评价

一位普通农民,德操淳朴高尚,自当受人敬仰;加之福及九代,世世衣冠,就更为历代所推崇。据《县志》载,除南林里村有“还金井”和碑记外,还在县城牛市胡同(约在今南街西部)建有“还金祠”。县城内还立有三座牌坊,即为徐鸾立的“弼亮天潢坊”,为徐廷璋、徐行父子立的“祖孙方岳坊”,为徐行、徐联芳立的“父子进士坊”。在呈六市村,还有徐方伯墓,即徐行的墓葬。这些文物和遗迹,在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修《博野县志》时,大都保存完好,后经二百余年的世事沧桑,至今只留有早已堙塞枯损的“还金井”,其他均已荡然无存了。

徐恭还金的故事,是一枝古老的精神文明之花,让我国劳动人民的这种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更加发扬光大吧。因赋七绝以记之:

还金倡义颂徐恭,

长显博陵古朴风。

喜看翩翩新一代,

风流倜傥更文明!

还金井遗址

位于南从里村东南隅。井口直径0.7米,井深约4.5米,井壁由青砖砌成。明代万历年间因村民徐恭浇园拾金不昧而得名。井前有石碑,记载了徐恭还金的经过。1987年10月被列为博野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截至1992年,全县发现古遗址1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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