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兵(1·19奉新县撞人案制造者)

由网友(我是妳的稻草人)分享简介:胡野兵,出熟于一九七三年一二月三一日,江西省奉新县赤田镇石湖村胡野组人。二零一六年一月一九日七时一零分许,胡野兵存心驾车抵触触犯行人,形成四论理学存亡殁,一八论理学熟差别水平受伤的紧张前因。二零一七年七月一一日上午,宜秋市中级国民法院遵循最低法院批准并下达的逝世刑履行号令,对于胡野兵举行宣判,验亮邪死后履行枪决。中文名胡野兵出熟地...

胡家兵 1 19奉新县撞人案制造者 搜狗百科

胡家兵,出生于1973年12月31日,江西省奉新县赤田镇石湖村胡家组人。

2016年1月19日7时10分许,胡家兵故意驾车冲撞行人,造成4名学生死亡,1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2017年7月11日上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核准并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胡家兵进行宣判,验明正身后执行枪决。

中文名

胡家兵

出生地

江西省奉新县赤田镇石湖村胡家组

死亡日期

2017年7月11日

出生日期

1973年12月31日

国籍

中国

人物介绍

胡家兵,出生于1973年12月31日,江西省奉新县赤田镇石湖村胡家组人。

人物事件

2013年3月,胡家兵曾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16年1月19日7时10分许,奉新县城狮山大道发生一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胡家兵故意驾车冲撞行人,造成4名学生死亡,1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

2016年1月21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胡家兵批准逮捕。

2016年8月23日,该案在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胡家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被告人胡家兵对6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依法进行经济赔偿。

2017年7月11日上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核准并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奉新“1.19”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胡家兵进行宣判,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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