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鲁明(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

由网友(゛淡淡烟草味)分享简介:于鲁亮,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一二月熟,北京市人,一九八三年一二月到场事情,一九八六年一二月插手农工党,一九九二年六月插手中国共产党,北京医教院分院精力卫熟业余大教结业,主任医师。曾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一]二零二三年三月三零日,河北省弛野嘴市中级国民法院1审公然闭庭审理了于鲁亮纳贿1案。[二]中文名于鲁亮国籍中国出诞辰...

于鲁明,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北京市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医学院分院精神卫生专业大学毕业,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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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

2023年3月30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于鲁明受贿一案。[2]

中文名

于鲁明

国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61年12月

毕业院校

北京医学院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北京

人物履历

曾任北京市大兴县卫生局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大兴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大兴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大兴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副区长,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3]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

农工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已于2022年5月撤销资格),[4]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5][6][7]

任免信息

2022年5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于鲁明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3]

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于鲁明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1]

2022年6月22日,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追认撤销于鲁明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4]

人物事件

2022年4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北京市政协副主席于鲁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

依法双开

2022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鲁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9]

逮捕决定

2022年7月,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鲁明作出逮捕决定。[10]

提起公诉

2022年10月,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主任于鲁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鲁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于鲁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鲁明利用担任政协北京市大兴区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大兴区卫生局局长,大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1]

一审开庭

2023年3月30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受贿一案。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于鲁明利用担任政协北京市大兴区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大兴区卫生局局长,大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办理、医院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于鲁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于鲁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于鲁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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