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所(汉语词语)

由网友(几时归)分享简介:遁迹所梗概的意义是:当有伤害或者不成制止的灾害,倘使灾祸到临,好比地动或者火警等。人们用1个科教、通明的灾坏处理体式格局以及都会险情办理所建筑的1个应急遁迹所。[一]中文名遁迹所寄义地动或者火警时的1个应急遁迹所外文名harbor, haven, home, refuge, retreat, sanctuary, shelter拼...

避难所大概的意思是:当有危险或不可避免的灾害,假如灾难来临,比如地震或火灾等。人们用一个科学、透明的灾害处理方式和城市危机管理所修建的一个应急避难所。[1]

中文名

避难所

含义

地震或火灾时的一个应急避难所

外文名

harbor, haven, home, refuge, retreat, sanctuary, shelter

拼音

bì nàn suǒ

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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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所

拼音 bì nàn suǒ

harbor, haven, home, refuge, retreat, sanctuary, shelter

[法] retreat, sanctuary

当矿山井下发生灾害时,避险人员可以躲进事先建设好的避难所。

避难所建立在矿井下各危险工作区域的密闭空间,依托矿井巷道构筑而成,具备很好的防护性能,能够抵御一定的外力冲击;硐室内提供生存必需的氧气、水、食物、急救药品、废气处理等设施。当灾变发生时,遇险人员可迅速躲进避难所等待外部救援,是降低遇险人员伤亡率的最有效途径。对于挽救井下幸存人员的生命具有积极而重大的意义。

作用

矿井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国家应对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已确立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公共安全”重点领域的优先主题。

国外在避难所和救生舱的技术研究、产业化推广方面已经有多年的积累,相关的产品也比较成熟,但主要集中在移动式救生舱的研究,其抗压强度低于1Mpa因此不适用于我国井下恶劣环境,其次从已知的报价上来看,由于生产的成本高,造成销售价格过于昂贵。

国内在矿山井下同类应急救援装备的研究方面,主要集中于移动式救生舱方面,并已形成一些关键技术的专利壁垒,包括救生舱的空气净化设备、空调装置等。

国内在固定式避难所领域的研究还几乎是一片空白,从现有的专利、论文可以看出,固定式避难所还处于构想、设计的阶段。

2009年8月,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龙安科技研究"矿山井下防透水型固定式避难所"课题,并在龙岩马坑矿业开展试点研究工作。根据2010年2月1日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报告编号:201021C0700198)显示,该技术“具有新颖性、综合性,未见国内有与项目方具有完全相同研究创新点的同类公开报道。”“该技术具有新颖性,并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经过查证,国内尚无发现有防透水固定式避难所投入实际运用的案例。龙安科技率先在国内研制、开发出一套实用、安全的固定式避难所系统。防透水型固定式避难所已通过福建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经验收并通过科技局的科技成果鉴定为国内领先水平。

灾抗灾作用

煤矿瓦斯事故中死亡人员的75%是由于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而我国煤矿井下使用的救生设备(隔离式自救器)最大供氧时间为40分钟,就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来看,短短的40 分钟,逃离险区、安全升井,困难是很大的。就小煤矿而言,爆炸后运输系统遭到破坏, 绞车无法运转,人员需徒步升井,通风设施不复存在。佩带自救器后, 40分钟的时间在水平巷道只能行走2000m,而在倾斜巷道中(如沿井筒升井)则更少,而很多小煤矿井筒斜长均在几百米以上。因此,到达地面成功脱险的可能性很小。至于国有大矿,使用自救器,最理想的撤离距离也只能到达主运巷。因为国有煤矿、井型大、井筒深、运输距离长、又分多个采区、采区走向又较大、采煤工作面又较长、这些都给人员撤离带来一定的困难。

由于矿井事故存在破坏力大、事故原因复杂和易引起继发性事故等特点,使得矿难发生后外界无法及时展开救援。而井下由于事故所带来的中毒、窒息、溺水等构成了“头号杀手”,绝大多数人员伤亡都是由于遇险矿工不能及时找到安全的避难场所造成的。因此应将遇险矿工的“被动待援”转化为“主动自救和外部救援相结合”,这必然要求一个避难所,遇险人员能迅速撤进避难所。利用井下压风供气系统向舱内供气,此外舱内备有食品、水、急救药品等确保避难人员的最低生存需要。为矿工营造一个安全的避难空间,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赢得宝贵时间。因此建设一个避难硐室对于矿井发生事故时人员逃生起着重要的作用。

避难所要求

1.避难所的建设要以应急避险需要、安全、实用、救生为基本原则;

2.井下有人工作的地点都应设有避难所,避难所距工作地点距离,以矿工携带自救器能够安全到达为确定原则,一般不超过1000m。我国取750m;

3.避难所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有服务区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求,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

4.避难所应设在无异常应力、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的地点,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保证巷道通畅、快捷的疏散路线上;

5.避难所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示。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避难所位置和规格、种类,以便矿工迅速到达避难所;

6.避难所应配备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导;

7.避难所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8.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矿工应急救援能力。

技术要求

1.避难所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水、电、通信,保障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2.避难所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氧气浓度在18.5%-22.0%之间,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不低于200Pa的正压状态,以防止有毒气体渗入;

3.对CO2的吸收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吸收能力不低于400ppm/h,保证CO2浓度低于1.0%、CO浓度低于24ppm,空气温度不高有35度,湿度不高于85%;4.配备CO2、CO、O2、CH4等环境参数检测仪器;

5.配备与井上调度室直通电话;

6.配备食品和饮用水,食品不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人*天;

7.避难所外应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内部应有急救箱、工具箱、消防和排污设备

8.各种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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