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丽明,女,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山东高青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代表。[1]
![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 做奋进新时代的优秀山大人](https://p.xsw88.cn/allimg/komo/20231012xxx/k6611.png)
曾任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党委副书记。
中文名樊丽明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58年10月
人物履历
1975年09月至1977年12月,淄博市周村区知青;
1977年12月至1978年03月,淄博市周村区蔬菜公司售货员;
1978年03月至1982年02月,山东大学经济学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年02月至1984年12月,中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攻读硕士学位;
1984年12月至1986年09月,中南财经大学任教;
1986年09月至1991年04月,山东大学经济学系任教,先后被聘为副教授、教授;
1991年04月至1994年04月,山东大学经济系副主任;
1994年04月至2000年03月,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攻读博士,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年03月至2003年09月,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其间,2000年11月至2003年5月在厦门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11月至2002年05月,赴美国杜克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做高级访问学者);
2003年09月至2012年06月,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2年06月至2017年04月,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校长;
2017年04月至2017年07月,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17年07月至2022年06月,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党委副书记。[2]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山东大学宣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任免决定,樊丽明担任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3]
2022年6月,中央批准:因年龄原因,樊丽明不再担任山东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职务。[2]
社会兼职
兼任教育部财政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4]
学术研究
公共经济理论、财政税收政策、中外财政税收制度比较、宏观经济分析。
主讲《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公共经济学经典文献选读》等课程。
学术成果
近十年来共在《经济学动态》、《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中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中国公共品市场供给与自愿供给分析》、《中国地方债务管理研究》、《税制优化研究》、《税收调控研究》、《税收法治研究》等专著6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横向科研项目10余项。在研项目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区域性公共品供给与地方税体系”、山东省社科研究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品供给研究”以及财政厅委托课题“公立高校多元筹资机制及财务管理研究”等。与荷兰提尔堡大学、法国雷恩一大联合培养博硕士生3人。
两会建议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樊丽明建议国家层面对山东省“双一流”建设给予更大力度的指导和支持。
一、国家层面对山东省“双一流”建设给予更大力度的指导和支持,在“一流学科培优行动”中给予更多支持;
二、支持山东设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指导和支持山东省在教育综合评价改革、重要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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