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民(1965年1月-),男,律师 、高级律师,具有律师从事证券业务资格。1986年开始执业,历任成都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成都四方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拥有长期带领律师团队协同工作的较强领导能力和经验,在四川省律师界享有很高的威信。
现任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
中文名刘守民
国籍中国
性别男
职务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执业证号15101198610860588[2]
职称一级律师
出生日期1965年1月
民族汉
职业律师
主要成就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经历
2007年12月出任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2010年5月任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
2013年当选四川省律师协会第八届会长
2011年12月27日当选为全国律协副会长。
2016年4月1日当选为全国律协副会长
2018年1月30日上午,在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四川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现任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1]
两会建议
2022年3月,刘守民向2022年两会提出“城管执法”不得变相外包,避免出了问题找“临时工”的建议。
为了提升市容管理水平,更为了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提升政府公信力,刘守民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首先,要全面调查清理全国城市市容执法情况,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自身有条件的,不准外包市容管理服务;在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经费预算环节严格审批,但凡涉及市容服务或管理外包的项目经费安排,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公开听证,市容管理人员编制也不能随意突破。
其次,要组织进行统一调研,摸清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关于市容管理执法和强制措施权变相外包的现状,限期整改;同时明确逐步减少直至消灭“临时工”的时间表,决不允许将违法外包的行为后果和经济损失转嫁给外包单位。
最后,要对个别确需存在的服务外包项目,严禁越权执法,切实强化服务,明确外包公司主要承担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帮助服务等职责”,其以“督促、应对、处置、整改”等名义变相执法的后果,应由责任行政机关承担最终责任。[1]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表决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刘守民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
2020年9月28日,舍得酒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守民任公司独立董事。[4][5]
主要事迹
2007年12月出任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2010年5月任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
2011年12月27日当选为全国律协副会长。
荣誉记录
所获主要荣誉和奖励: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全国优秀律师、四川省优秀律师、首届“蓉城十佳律师”、首届成都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成都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成都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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