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最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百科介绍)

由网友(毁天灭地)分享简介:佛山市中级国民法院是佛山市司法构造,建立于一九五零年,前身为广东省国民法院珠江分院,前后改名为广东省国民法院粤中分院、粤中地域中级国民法院、佛山地域中级国民法院、佛山市中级国民法院。中文名佛山市中级国民法院区 位佛山市禅乡区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乡区魁奇2路五一号建立时间一九五零年邮政编码五二八零零零接洽德律风零七五七-八...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佛山市司法机关,成立于1950年,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法院珠江分院,先后更名为广东省人民法院粤中分院、粤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文名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区 位

佛山市禅城区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成立时间

1950年

邮政编码

528000

联系电话

0757-82631875

院长姓名

胡志超[1]

全院人数

460人

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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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50年4月建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全院共有460人,其中法官199人,法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占96%,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比例占53%,博士及在读博士有10人,队伍平均年龄为36岁。同时,还涌现以“2005年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2006中国十大法治人物”黄学军同志为典型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年轻、高学历已成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队伍的显著特色。

机构设置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律研究室、宣传科、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法警队共十九个部门。辖区有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基层人民法院,30个人民法庭。

机构领导

胡志超: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1]

杨炯: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3]

法院建设

近年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始终坚持“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科学发展,全面实现和确保司法公正”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职能,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5186件,办结102476件,法官人均办案137件。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以“秉持公正、追求真理、成就卓越、走向崇高”为核心的法院文化,法院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全面发展。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率先提出以“结收比”取代“结案率”指标,全面动态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推动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不断完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机制,指导各区法院在交警部门、劳动仲裁所、派出所等部门分别派驻交通、劳动、社区巡回法庭,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状态,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以对内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对外树立公信权威为目标,遵循司法规律,从工作机制到具体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多项具有前瞻性、首创性和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开辟工作发展新格局。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阔事业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审判执行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审判管理为抓手,以公正司法为目标,扎实开展法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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