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2023最新限价房百科介绍)

由网友(空洞的目光ぇ)分享简介:限价房(price-limit housing,又称“两限”商品住房),是指经都会国民当局核准,正在限定套型比率、限制发卖价格的根蒂根基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体式格局,投标确定室第名目开垦设置装备摆设单元,由中标单元根据商定尺度设置装备摆设,根据商定价位面向切合前提的住民发卖的中高价位、中小套型平凡商品住房。限价房东要目的为解决中高支出野庭的住...

限价房(price-limit housing,又称“两限”商品住房),是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12687套 西安经适房 限价房最新进展来了

限价房主要目的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中文名

限价房

定 义

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

外文名

price-limit housing

目 的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基本介绍

  限价房(price-limit housing )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 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决反对,但欢呼者更多。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

办理条件

  北京市限价房购买资格:

  第一,北京户口,且取得北京户口5年以上的。

  第二,首次购房。

  限价房优先购买人群中,98年房改之后,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的,而又没有买房的这一部分人群优先。这样是为了解决这一部分人,特别是2001年各单位都停止分房后的这批人,已经有10年了,可是还没有买房的,房价又上涨比较快的,这些人,可以优先购买。但需要单位出具没有住房的证明。主要是这些,对收入没有限制(高收入的早买房了,低收入的真低收入,在24号文之后,都去买经济适用房了,因为经济适用房一平米便宜2400多呢,一般的穷人宁可多排队,也不会去买限价房,所以规定中等收入是没有必要的,穷人愿意买也可以,富人必然早就有了房子了,肯定不符合首次购房条件),但是只能购买一套。如果已经有房,再次购买被举报的,单位予以撤职,个人予以20万人民币罚款,单位相关领导降级处分。团购不符合限价房精神,是人为制造住房紧张气氛,请大家不要上当。国务院24号文已经明确规定,廉租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要占到70%,所以大家不要惊慌,早晚能买上。千万不要相信团购,这是抬高房价,人为制造紧张气氛的手段。

  为解决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开始修建近万套公务员限价商品房,并以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销售给公务员。

上海地区

上海限价房申请条件,今后凡符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等条件的上海市民有望申请经济适用房[1]

除了前述三项标准外,上海限价房申请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此外,符合前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而试点阶段供应限价房申请条件则明确为:单身申请人士或者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3人申请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试点区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此外,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已经由相关政府部门拟定,近日已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同意。而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也在本月正式启动。据悉,徐汇区和闵行区成为经济适用房首批试点区域。试点阶段供应房源中,闵行区安排在该区翔泰苑(小区网 论坛)小区;徐汇区安排在松江泗泾基地新凯家园(小区网 论坛)小区和闵行浦江基地博雅苑小区。闵行、徐汇区在12月11日至17日开展政策咨询周。政策咨询周结束后,两试点区在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正式开始受理购房申请,受理期为一个月。具体的价格和份额,在两试点区开展的政策咨询周中公布。

试点区的居民限价房申请条件,需要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口、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并签署同意政府指定机构开展核查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家庭有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告、通报,并记录申请家庭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已取得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并禁止申请家庭在5年内再次申请;已骗取购买的住房,也将被收回,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广州地区

申请购买限价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2009年)[2]

  答:根据《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公告(穗国房字〔2009〕685号),申请购买限价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

  ②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

  ③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

  ④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

  ⑤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穗字〔2008〕18号)第十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受上述①至④条的限制,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

  注:已购买商品住宅、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视为已有住房产权登记。

办理材料

所需资料:

1

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限价房申请表

2

身份证的复印件

3

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户口管理单位另开具户口证明

4

婚姻证明

5

住房证明

6

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优先配售对象:

1

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

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序,优先配售给无房家庭。

3

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申请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

上海地区

两限房申请流程是需要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广州地区

个人申请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广州市城镇居民购买限价房申请表》,已离婚的,按个人申请。

夫妻双方申请

申请人与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广州市城镇居民购买限价房申请表》。

以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申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必须提供由市人事局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3]

请注意: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户口本须提供户主(集体户口的户主页须单位盖公章)及申请人页。(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为A4纸)

办理地点

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地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申请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

上海地区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可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核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根据工作安排,在申请受理开始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和申请资质进行审核,之后会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广州地区

限价房的申请是否在网上申请就可以?申请资料确认现场的地点在哪里?

答:限价房在网上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项目现场进行确认,限价房现场确认的地点是所申请购买的限价房项目售楼现场。

办理流程

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户型面积:

  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其中,1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4]

上市交易:

  1. 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 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上海地区

限价房申请流程:

1、领取申请表

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领取或从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2.提交申请表和材料

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3.进行申请条件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户籍等情况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4.公开摇号

市住宅办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顺序号。

5.申请材料复核

市住宅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6.资格公示

资格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确认申请人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7.发放购房通知书

市住宅办向经确认的,具备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发放购房通知书,并组织按申请人顺序号依次选房。

8.办理签订购房合同

市住宅办组织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办理签订购房合同等手续。

广州地区

(一)进行购买预登记。

开发建设单位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受理购买预登记。受理购买预登记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预登记申请人应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证明文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购房者还应该提供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证明文件。

预登记期间,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向预登记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开摇珠确定审核和购买顺序

预登记截止日,开发建设单位将所有预登记者分优先购房者、其他购房者两类,以公开摇珠的方式分别在两类预登记者中确定购买资格。

(三)确认购房者名单。

开发建设单位将预登记申请信息通过市房屋管理系统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审核。

市国土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摇珠确定的顺序依次审核预登记者购房资格;并按照可售住房套数的两倍提供合格购房者的名单(分为优先购房者和其他购房者两类)。

(四)预登记公示。

市国土房管局将审查合格的预登记者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预登记申请为有效预登记申请。

(五)签订购房合同。

市国土房管局向开发建设单位送返有效预登记者名单。

开发建设单位按照销售方案,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反馈的有效预登记名单,遵循先优先购房者后其他购房者的原则,以摇珠方式确定购房顺序。

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者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限价房买卖合同》。

办理时限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复审备案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纳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册。

市、区(县)、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备案过程中,因申请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补交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上海地区

2014年3月,管委会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情况组织准购家庭进行公开摇号排序,并根据摇号结果组织申请人选择房源。根据选房结果,管委会出具选房确认单。安排中特意强调了在选房过程中,准购房型有房源而申请人不进行选择或者放弃的,不得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准购房型无房源,申请人可轮候进入下批次限价房同房型的选购。

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31日,临港城投公司根据选房确认单分批组织申请人签订预销售合同。在此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贷款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逾期未签约的申请人被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广州地区

限价房项目每期申购的现场确认截止时间是?

答:各限价房申请资料现场确认时间会在阳光家缘网站上公布,周六周日不休息。请在网上提交了申请但未办理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所申请限价房项目现场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区别介绍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 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限价房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2650一平。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推行状况

  由于没有被列入“硬性任务”,限价房在多数二三线城市受到“冷遇”。查询了30余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限 价房建设情况,发现石家庄、南宁、沈阳、呼和浩特、合肥、长春等近10个二线城市没有开建限价房。另外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大多数地区级三线城市住房建设计划中没有写入限价房建设计划和具体地块保障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限价房定位政策商品房,没有列入“硬性任务”,多数地方城市推进工作不积极。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董黎明指,在全国房价和交易量出现停滞甚至下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担心推出限价房会对本区域房价带来冲击。“应该不推限价房”北京、广州、天津等一线城市纷纷于2007年下半年

推出了限价房建设计划,而北京和天津的第一批限价房也开售。

相比之下,二三线城市动作有些迟缓。河北省房地产协会7月1日发布当地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指出,河北省省会石家庄等城市房价已经处于中等收入家庭无力购买的水平,呼吁政府尽快出台限价房政策,稳定房价。6月,有大城市限价房项目百余套房被弃购。广西南宁市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组织了各个市国土局和建设局的负责人前去考察。按照国务院“24号文”的要求,各地需要在6月底前上报未来3年住房建设计划,其中要落实限价房、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建设规模和地块落实情况。南宁市国土局副局长李伟时说,考察后决定暂缓限价房试点计划。“

应该不推限价房,”李伟时分析说,对于南宁这样的二线城市来说,推限价房最难的还是制定相关法规。李伟时表示,已经出台限价房政策的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对于限价房产品的定位、销售管理办法、定价等具体要求都不太一样,不具有复制性。历经2年波折而最终才确定试点的郑州限价房,因为难以确定市场销售情况,定位“公务员解困房”。石家庄、秦皇岛、北海等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已经推出限价房的地区政策试点并不成熟,因此二三线城市处于观望状态也很 正常。建立“标杆房价”的可能性2008年2月,国务院“24号文”出台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将“两限房”统一称呼为“限价房”,除了将其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外,更强调其分配对象,将其作为帮助和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具。各地在“国务院24号文”公布后纷纷落实了本地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这是因为保障性住房被列入了地方政绩考核的标准。而限价房在政策执行中缺乏刚性约束,而处于“坐冷板凳”的尴尬位置。

推行影响

  董黎明认为,限价房会对房价带来何种影响,还不得而知,这也是地方政府慎重推行的主要原因。二三线城市房地产交易量停滞是普遍现象,作为地方政府来说,“不希望当地房价大涨,更不希望当地房价大降,”尤其是一些地方需要依靠土地财政来发展。在6月30日召开的“地交会”上,很多地方国土局负责人都深为土地交易情况担心。在不断出现土地“流拍”的情况下,地方土地价格和交易量出现双萎缩。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土地收入不能低于之前”,这已经是很多国土局长们心中难念的经。南宁土地交易管理中心一位人士介绍,南宁的房价处于不稳定状态,有的地方商品房房价甚至低于当地的“经济适用房”。在这种情况下,再推出限价房显然会对房价带来冲击。而且,如果现在以低于周边的商品房价格15%为依据,2年后,当限价房上市时,或许价格高于商品房价而卖不出去。北海市国土局局长张文军表示,二三线城市很少推行限价房的另一个原因是地区住房保障需求没有那么大。以北海市为例,全市需要住房保障的仅1200多户家庭,这部分人群完全可以通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来解决。但是也有地方政府认为应该推出限价房,他们认为限价房可以给市场制定一个政府价格,而这个价格对房地产市场是有支撑的,对稳定当前房价有可能出现的过度下降问题,是有帮助的。上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人士说,广西的城市是否推出限价房取决于对限价房政策的进一步探讨和观察房地产市场变化,如果房价进一步下跌,不排除地方政府小规模建设限价房,以建立“标杆房价”。有关专家分析,地方政府推行限价房不可能是大规模,达到“帮助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的,而是有可能一个城市推出一两个样本,起到稳定市场信心的作用。

争论焦点

  新《办法》规定限价房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此前有媒体报道持京绿卡市民也可购买,但在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并未体现。“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晖表示,根据我国的户籍制度和人口管理制度包括政府的地区目标责任,原则上来讲,限价房只能解决本地户籍人口的住房需求。当地政府只能对户籍人口负责任,而且本人在本地有纳税,财政保障来讲也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胡景晖认为,限价房会惠及到有绿卡的人。北京的经济发展必须吸引一些特殊人才,这些人才必然会考虑住房政策的优势问题。而给予这部分人才住房优惠,政府惟一可参照和执行的标准就是绿卡。从人口管理制度设计来讲,也只有绿卡这种制度能够把这部分北京市经济建设区域确实需要的人才筛选出来,在住房保障上给予优惠。

出租与否

  相比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的规定,限价房新政对此并未做明确说明。那么限价房到底应不应该允许出租?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投了反对票。他建议,政府应该设置严格的监督程序,禁止限价房出租。一旦发现出租,应该收回房子。此外,政府拟规定限价房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但届时需缴纳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差37%的土地收益款。陈旭认为,35%的比例太低了。不该让限价房成为赚钱的工具,否则是社会财富分配新的不公。然而胡景晖却从产权的角度表达了相反的意见。他指出,经济适用房是属于不完全产权或者说有限产权,但限价房还是完整产权。“完全不让它出租,有点不太合适。”

净资产

  新《办法》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标准定在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胡景晖认为,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过57万元的限定是在照顾首次置业。虽然《办法》没有明确写到照顾首次置业,但仔细想一下,一旦在北京有一套房子,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也就是总共45平方米,其价值很容易超过57万元。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姜玮给出了相同观点。45平方米的三口人家,这些房子多数在四环之内,估值都在57万元以上。

最终规定

  完成招标的,特别是9月份开始施工的限价房项目,应该是在3月份销售。胡景晖据此推断,新《办法》的最终版本应该在3月初敲定。否则到了3月份的时候,没有标准,没有程序,就无法销售。他估计,从销售季度来说,有可能在3月份销售的限价房项目,有西三旗、花乡造甲村、石景山金顶街,还有清河小营。按照入住时间,这几个楼盘最快要等到2009年4月份才能入住。

政府主导

  在销售过程中,如何避免舞弊、保证确实符合条件的人买到限价房?胡景晖表示,第一代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主要是开发商在主导销售,甚至有的经济适用房是通过代理公司销售,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发生很多问题。现在限价房销售是政府在主导的,从制度设计上比以前缜密一些。开发商实际上只起了承建商的作用。

注意事项

  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限制: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2、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3、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已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申请购买限价房。

  4、房源:有两种筹集方式

  限价商品住房通过土地公开出让建设、调整存量政策性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

  5、价格:按市场价的一定比例测定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媒体关注

  深圳市国土房管局共推出了四宗“限价房”用地,其中有两宗约定了明确的、具体的最高售价,一宗位于龙华,所开发商品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9840元,一宗位于宝荷路,所开发商品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8400元。位于龙华的宗地由深圳某上市公司投标竞得,位于宝荷路的地块两次招标均没有成功。

  这两宗地的推出时间均是2007年11月,正是房价处于最高峰时期,国土局在拟定最高限价时,主要参考了宗地所在区域的新房售价,约为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80%.当时国土局推出“限价房”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价格信号,稳定购房预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是具有一定的政策保障作用,除了限定销售价格外,对销售对象以及上市交易时间也有严格限制,主要是面向深圳户籍的首次置业者,5年内不得出售,因此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然而随着房价的持续下跌,龙华的新房售价已从高峰时的每平方米15000元回落至当前的10000元左右,十分接近“限价房”的最高限价,二手房的成交价则基本回落到8000元左右,与“限价房”相比要低20%;至于宝荷路,可参考的区域商品房价格已回落至7000元左右,远低于最高限价。相对于商品房,“限价房”的价格优势已荡然无存,还没上市就完全失效,基本上背离了政府当初推出限价房用地的初衷,失去其保障性住房的作用。

  “限价房”政策在深圳推出时间不到一年,“限价房”上市最快也要到2009年下半年,深圳还没有操作“限价房”的经验,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深圳遇到的限价房失效的问题在其他大城市也都会遇到。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其间市场风云变幻,这就需要我们的决策部门在治理市场时要有前瞻性眼光与灵活的政策,简单采用一口价、一刀切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作为排头兵城市,全国首批10个限价房项目在广州一经推出,立刻引来重大关注。广州10个限价房项目中,记者抽样调查的7个项目几乎百分之百按照限价房用地配“自留地”的方式出让,即开发商在拿到地块后可以留有部分用来自由规划开发,既可以做高档公寓、也可以搭配建别墅。另外,表面称作限价房的“花都区风神大道北项目”其实只针对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内部职工购买,多数单套建筑面积更高达150平方米以上。

  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决反对,但欢呼者更多。在房价不断高企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可是,人们等来了什么?广州推出的“全国首批限价房”交出了第一份答卷。

  为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保障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国家在一年多前就暂停了别墅类高档住宅用地的审批。然而,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别墅或高档公寓竟然在限价房上找到了“突破口”。由于地价低廉,这种别墅的利润率比通过招拍挂拿地建设的别墅还高。有些限价房项目,别墅占地面积甚至达到40%。随着限价房规模的不断扩大,别墅又将遍地开花。如此“套餐方案”,岂不是要把“别墅禁令”完全架空?建设部正在酝酿把公务员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具体设想就是公务员优先购买限价房。这不禁让人担心:以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之名而建的限价房会不会成为公职人员的饕餮盛宴。

  这种担忧对寄望者的潜在打击已经够大了,而“只针对内部职工”的广州“花都区风神大道北项目”足以让人绝望。“定向”销售一部分,再加上公务员“优先”,还有多少限价房留给普通老百姓?即使名义上还有一些限价房面向公众销售,哪个老百姓能在争抢中占得先机?是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的,可买不起商品房的中等收入家庭能买得起像广州这样的限价房吗?政府有关方面官员一再表示,限价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因为只有这样,一般的中等收入家庭才能承受得起,而且可以增加住宅套数从而帮助更多的家庭。可广州的这些限价房,动辄150平方米(别墅姑且不说)。虽然价格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便宜一些,但购房款仍然是一个不菲的数目。如果能买得起150平方米的限价房,就能买得起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这样的家庭能算是“住房困难”吗?由于各方面标准都不具保障特征,政府部门又解释说,限价房不是保障性住房,而是政策性商品房。“限价房立足于调控而非保障”,即政府推出限价房是为了增加市场供给、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可是,“全国首批限价房”这样,能有效地扩大供给吗?由于容积率低,建筑面积只占10%的别墅就占用了40%的用地,如果把这些地交给市场,就可以建造出更多的商品房。如此限价房不是扩大而是减少了市场供应——这完全与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事实胜于雄辩。如果说以前关于限价房的争论还只是纸上谈兵的话,那么广州推出的“全国首批限价房”则提供了一只可供解剖的“麻雀”。这只“麻雀”给满怀期待的人们兜头一盆冷水,也给那些一直为限价房唱赞歌的人们一记耳光。我再一次强烈呼吁:限价房应该马上叫停;至少,在明确定位并制定出合理、具体、严格的操作制度之前,它不应该匆匆上马。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