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方案(中小学岗位设置方案)

由网友(沵不是姐的菜)分享简介:岗位设置方案 篇1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xx]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 篇1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5%。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8%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5%。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z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方案 篇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7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发〔20xx〕28号)、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97号)、《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xx〕12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院为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额896个(其中766个编制为可用人员编制,130个编制作为兼职教师财政拨款依据)。单位正职2名,单位副职7名。内设副处级机构33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辅机构(附属医院差额拨款独立法人单位单独制定方案)7个、教学系部10个。

  (二)现有在岗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在岗人员为896人,其中:管理人员84人,专业技术人员704人,工勤人员108人。896人包括711个有编人员、185个无编人员。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院可设置岗位总量1400个,按照我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精简原则,目前设置岗位总量960个,其中:管理岗位134个,专业技术岗位768个,工勤技能岗位5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高教教师系列,高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59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7%。辅系列岗位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会计、社会科学、医疗卫生等系列,辅系列的岗位等级不进入学院相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最高档次。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占用专业技术职数,确保“双肩挑”人员比例控制在管理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30%以内,首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新进管理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34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4%,详情如下:

  1、院级领导岗位9个。其中:四级职员2个,分别是:书记1个、院长1个;五级职员7个,分别是:副书记1个、副院长4个、纪检书记1个、工会主席1个。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2个。其中:六级职员32个,名称分别是处长(主任、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督导团团长等;七级职员40个,名称分别是副处长、副主任、副部长、团委副书记等。

  3、其他管理岗位53个。其中:八级职员20个,名称是科长。九级职员33个,名称是干事。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1)正高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28个。

  (2)副高级岗位2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其中:五级岗位41个,六级岗位83个,七级岗位83个。

  2、中级岗位3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104个,九级岗位138个,十级岗位104个。

  3、初级岗位1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其中:十一级岗位76个,十二级岗位76个,十三级岗位1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其中:技术工二级3个,技术工三级12个,技术工四级24个,技术工五级12个,普通工岗位7个。

  四、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具体岗位等级分级细则另行制定):

  ⑴一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二级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⑶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4年;

  ⑷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⑸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⑹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⑻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⑼研究生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转正后进入十一级;本科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一年以后进入十二级。

  5、对获得下列荣誉者,评为正高职称2年后、副高职称4年后可直接聘用至学院相应级别的最高等级(一、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另有规定)

  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或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含劳动模范);

  ⑵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湖南省优秀专家;

  ⑷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在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具体按国家政策执行。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按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将聘用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7、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参照“四差额”办法组织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采用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公开竞职的方式组织副科岗位干部的竞聘,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对教师和教辅人员进行全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顾问:肖自力

  组长:段华

  副组长:潘岳生

  成员:陈细兵王正功彭利余邹玉莲汤君燕凌伯勋

  姚红陈红阳李景军彭宣红闾四平

  下设办公室:由陈细兵兼任主任,阳可奇任副主任,余新良、闾滔滔任干事。

  七、实施步骤

  我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1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

  1、组织宣传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进行广泛调研,从实际与发展出发初拟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市人社局。

  第二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交学院党委研究,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评聘结合。通过岗位公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组织竞聘、学院评聘的方式完成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第三阶段:

  1、学院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兑现工资待遇。拟聘人员报人社局审核后,学院凭岗位认定通知书到人社局调整工资,兑现工资待遇。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9月

岗位设置方案 篇3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xx〕28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xx〕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 203人,实有236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经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一)岗位总量

  尚湖高级中学岗位总量203个,其中:管理岗位 3个,专业技术岗位 197个,工勤技能岗位 3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 97%;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5%。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苏教人师〔20xx〕11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后聘任。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双肩挑”的校长、副校长其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参照教师,但不占其他教师名额。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翁和弟

  副组长: 钱建新、张治中、沈伟民

  成 员:黄利平、马燮炎、周昇、金冬华、陆品芳、时卫忠、徐斌、金宝石、蒋美玉

  3.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尚湖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制定竞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暑假放假前,学校公布竞聘岗位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竞聘条件和操作办法等,假期实施竞聘,开学公示结果。

  七、如有政策调整则根据新政策执行。

  八、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岗位设置方案 篇4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xx]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设置岗位总量1386个,其中:管理岗位243个,专业技术岗位1046个,工勤技能岗位9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5%。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76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56%。辅系列岗位为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级为三级。

  (一)管理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43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其中:五级以上46个,六级39个,七级78个,八级51个,九级29个,十级0个。

  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副书记,院纪委书记,副院长;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7个。其中:五级职员38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处长,系(院)党委书记等;六级职员39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副处长,系(院)行政副院长等;

  3,其他管理岗位158个。其中:七级职员78个,八级职员51个,九级职员29个,十级职员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15:30:47:8设置;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的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的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的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其他专业技术适当压缩。教师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列按18。9:32。1:44。5:4。5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3。7:23。7:54。4:18。2设置。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不设正高二级岗位,且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9。4:29。7:60。9设置。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

  ① 正高级岗位1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二级岗位16个, 三级岗位47个,四级岗位94个。

  ② 副高级岗位3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其中:五级岗位63个,六级岗位125个,七级岗位125个。

  2,中级岗位49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其中:八级岗位148个,九级岗位196个,十级岗位148个。

  3,初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列8%。其中:十一级岗位42个,十二级岗位42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7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其中:技术工一级 1个,技术工二级5个,技术工三级23个,技术工四级66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1)徐州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徐州医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3)徐州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4)徐州医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5)徐州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应聘相应的岗位。

  (二)聘用办法

  (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

  (2)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用,其他岗位由相应聘用组织或单位聘用。

  (3)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

  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提议,学校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4)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在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聘用。

  (5)XX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5)公示;

  (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成立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三)二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xx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10月13日——10月16日 聘用委员会,各工作组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二)10月19日——10月30日 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11月2日——11月4日 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方案及细则。

  (四)11月9日——11月12日 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细则,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五)11月13日——11月16日 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申请。

  (六)11月17日——11月22日 各部门,各部系(院)审核后将应聘名单上报。

  (七)11月23日——11月25日 各聘用工作组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11月26日——11月29日 校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九)12月3日——12月7日 公示

  (十)12月14日——12月18日 签定聘用合同。

  八,合同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XX年以后进入学校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其岗位聘任合同从属于原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的调整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三)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暂缓签订聘任合同。

  (四)学校依据《徐州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九,聘期待遇

  (一)教职工在受聘期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至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保留现已执行的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聘任至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解聘或退休后,仍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十,聘余人员的管理

  (一)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人事代理人员),因岗位和聘任条件限制未聘任上岗的人员(不含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为聘余人员。聘余人员可按规定进入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在职期间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

  (二)教职工拒绝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学校给予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

  (三)经确诊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聘任岗位的人员,可以履行病假手续,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和福利待遇。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为了使岗位聘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在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成立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就岗位聘任组织的决定和工作提出申诉。

  申诉受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

  (二)负责对教职工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三)责成有关单位对需要纠正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必要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申诉受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应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教职工对申诉受理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依据相关法律或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自 年 月执行,学校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岗位设置方案 篇

岗位设置方案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